第3章 生物战兽
无论哪个世界,母爱都是最伟大的,为了孩子,她们吃再多的苦也不会有任何怨恨的情绪。看着在羊圈中忙碌的母亲,希文陷入了沉思。
他重生之初并未恢复记忆,全靠父母节衣缩食将他带大,父亲在他觉醒前世记忆前就因病去世,剩下母亲一人拉扯他们兄妹二人。
现在他觉醒了前世的记忆,但身体血脉带来的亲情,是他无法否认的,既然重活一世,那这辈子的血亲就是他天然的羁绊。看着身边牙牙学语的妹妹,他的脸上不由自主的流露出亲切之意。
掀开被子,露出几只毛绒绒的的小狗。这是上次拜访的部族族长送的,草原没有那么多的食物,多出来的小狗本是要丢掉的,但母亲考虑到家里两个孩子无人照料,并且日常也需要玩伴,便专门讨要过来。
这群毛绒绒的小东西,在毯子上挤来挤去,看到他,便扬起头颅汪汪的奶叫起来。
开心的看着这群可爱的小家伙,希文忍不住抱起一只来,这可是后世大名鼎鼎的蒙古细犬。这种犬不但凶猛,还可以帮助打猎,甚至是放牧牛羊,这就是他为自己和家人准备的保镖。
单只的细犬可以和野狼放对,三五只蒙古细犬就能杀掉一只野猪。它们肌肉发达,力量强大,四个月就能看家护院,七八个月成熟后体长能达到两米,如果加上他的改造,生撕虎豹不敢说,碾压野狼是完全没有问题的。
他拿出食盆,从羊皮袋子中倒出一些羊奶,喂给几只小狗。又吃力的抱起妹妹,让她坐在自己身边和小狗一起玩耍。
妹妹已经七个月了,坐在地上抓着自己递给她的木头玩具,玩的不亦乐乎。他一边用愿力慢慢的改造这些小狗,一边陪着妹妹吱吱呀呀的说着话。
试验自己的超凡之力,确认自己超凡之力有哪些特点,是他一直想做的事情。他最熟悉的科学领域便是生物领域,前世改造各种动物的生物试验他可不止做了一次,当年他最喜欢的宠物,便是他最成功的作品之一。
这次他的目标是复现当初提供给军队的军犬品种,毕竟相较其它的犬种,这个版本的基因模板他最熟悉,并且这个犬种的可靠性也是他在现实中检验过的。
他自嘲的想,自己能够生物改造的能力如果传扬出去,一定会被认为成邪恶的巫师吧,说不定还会被绑在火刑架上烧死呢。
想想自己在后世的大学生涯,兔子、青蛙、田鼠、鸽子、鱼,可谓是天上飞的、水里游的,无一例外,全都没逃过他的解剖台。这些行为如果放到这个时代,送他上火刑架还真没冤枉他!
自己上一世的全部技能点都投到生物科学这棵技能树上了。在前世,如果没有其它门类的科学辅助,自己只怕什么都做不了。但好巧不巧,在这个世界竟然拥有了超凡之力。既然超凡之力能让自己跨过一千四百年的科技差,让自己拥有宇宙人类的身体,那自己完全可以继续攀爬生物科学这棵科技树,各种研究难点,也必然有办法克服。
有这么好的机会,不再接再厉,在自己最擅长的方面百尺竿头更进一步,那他自己都会觉得是在犯傻!
小狗们吧唧吧唧的舔着奶盆,妹妹吱吱呀呀的和自己说着话,这让他仿佛回到了前世安逸的生活。
前世的生物战兽改造计划可不止是狗这一种动物,想想前世多种多样的生物试验,是不是应该养几只鹰?或者再养猫还是养豹子呢?如果到海边,或许还能能养几只海豚或者是虎鲸吧。
想想自己未来飞鹰走犬的日子,他忍不住擦擦自己的口水。也对呀,既然重生到大草原,不过过这样的日子,也太对不起自己重生草原一趟啊!前世“头顶一块布,全球我最富”的沙某人,过的不就是这样幸福的日子么?
他忍不住嘿嘿笑出声来,母亲看他盯着小狗傻笑,只当是他喜欢的厉害,想想多出来的这些牲畜全是靠自己这个天才儿子弄到的,心里高兴,忍不住抱着他的小脸叭叭就是两口。
她笑着说道:“人家儿子这个年纪都还在玩泥巴,我的乖儿子不但能给妈妈挣到牛羊,还能帮忙看妹妹了!你真棒,已经是个男子汉了,以后妈妈和妹妹就靠你照顾了。”说完在他的脸蛋上又是叭叭两口。
希文无奈的擦了擦脸上的口水,他觉醒记忆后虽然身体没有长大,但是心理年龄已经上百岁。因为这个时代结婚较早,他母亲也就二十来岁,被这么年轻的母亲在脸上叭叭两口,即使自己是亲生的,他也觉得浑身不自在。
赶紧岔开话题,他说道:“妈,你知道哪里能弄到鹰吗?”
母亲诧异的回答道:“你是想养鹰吗?那可是个稀罕东西,咱们家现在可买不起,也养不起。你把这几只小狗慢慢养大,只要半年,它们成年后就能帮咱们抓兔子了,碰到野猪落单,他们也能抓,你可要好好训练他们,让他们听话,以后咱们家的安全,可是全靠它们呢!”
希文说:“母亲您放心,我带出来的狗狗一定是最聪明的,到时候保证你让他们干什么,他们就干什么。他们可不单能帮忙看家护院,还能去打猎、放羊,我还会教他们看妹妹。”
“嗯,我们希文最厉害了!”母亲听着自己五岁儿子的话,心里乐开了花,儿子长大了,知道为家里考虑了。
自从她独自拉扯孩子之后,这些天是她最开心的日子。多出来的牛羊让她的生活压力一扫而空,儿子的聪慧和体贴让她对未来生活充满了憧憬。只要再过几年,儿子再长大一些,自己就有好日子过了,她如此的想到。
面对如此宠溺自己的母亲,希文可不敢露馅,他可不想被自己母亲当做怪物。现在他最大的愿望就是母亲能够开心快乐,对他来说,能够再次享受到母亲的溺爱,是他此生最幸福的事情!
对了,半年?从现在起,小狗长成还需要半年左右的时间。想起这两天晚上听到的狼叫声,他的心中充满了不安。必须警告母亲不要远离附近部族的活动区域,无论如何都要等待这些狗狗长大。
他问道:“母亲,草原上的牧民都有部落,但是咱们家为什么没有部族?”
母亲脸上顿时浮现出哀伤,她说到:“你父亲去世了,你外公让妈妈改嫁,但妈妈不想嫁给不喜欢的人,所以离开了部族。”
“外公让你嫁的是我的伯伯还是叔叔?”希文问道。
“是你的大伯,他已经四十多了,我见过他,他的身子不好,如果我嫁过去,估计过不了几年还得再嫁一次。”
艾文无语了,草原环境恶劣,男人经常需要外出打猎,所以容易发生意外,导致草原上女多男少。男人多娶一个媳妇,就是给自己增加一份负担,不是亲近的亲人,是不愿意接受的。尤其象母亲这样带了两个拖油瓶的女人,有人要已经是谢天谢地了。
母亲也是个性,换作其他女人,蒙着眼睛也就嫁了,她竟然因为对方年龄大而选择不嫁,这还真有后世女人的风格。
但这还是有些不对,希文想起自己恢复记忆后见到家里是有牲畜的。按照草原的规矩,牲畜是部族的,母亲既然离开了部族,怎么可能能带走牲畜呢?
他也不避讳,直接问到:“那您离开部族是怎么带走牲畜的呢?”
“那是娘的嫁妆,我想带走自然就带走了。你外公虽然不满意我不嫁人,却也没有拿走我的嫁妆,但那也没有多少牲畜。他就是想看咱们母子过不下去后灰溜溜的回去找他,他好把娘再找个人家嫁了。”
“你说,娘再嫁个人你同意不同意?”
希文大惊,天要下雨,娘要嫁人,这种上辈子让人吐槽过无数次的事情,竟然让自己在这辈子遇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