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古代言情小说非常火爆,东瓜西瓜哈密瓜的这本陆六六穿越成乞丐就写的超级精彩,主角是陆六六,主要讲述了:英语学渣穿越成乞丐,河边洗干净发现意外收获逆天颜值,边洗边自恋欣赏傲人身材,突然帅哥误入两人坦诚相见……
第六章 假装夫妻齐砍价,看到告示要赚黄金
老板十分为难的同意了,六六十分快乐地得到一双新袜子。
清风提议可以再买点儿衣服鞋子,被六六义正言辞地拒绝了。为此,老板还很夸清风娶了一个懂得勤俭持家的娘子。趁着清风去结账的功夫,六六赶紧偷偷把袜子穿上了。
等她美滋滋地穿好以后,清风也结完账了,手中还多了一个朴素的木质簪子。
他走到六六身边,举起手想要替六六扎好头发,谁知道六六灵活地避开,拿走他手中的簪子,十分快速地把自己披散的头发挽好了。
“多亏了我多年用筷子扎头发的经验,这种事情对我来说,搜易Z(So easy)!”六六有点儿嘚瑟,但是扎的发型并不整齐,多了一丝丝凌乱美。
“搜什么?”清风皱着眉头,没听懂六六抖的英文梗。
“没什么,就是很简单的意思。”六六心里暗想,自己这个英语学渣来到这里,可以称得上是十足的英语学霸了,但是有没有说英文的国家就不知道了。
六六一出门,有鞋子能好好走路了,而且自己身上也不臭了,心情十分舒爽,看着街上的东西都很新奇,所以东瞅瞅,西看看,哪样都想买,可惜自己只是个穷乞丐!
“要不要逛逛再回去。”清风看着六六兴奋的模样就知道了,正好他也想给六六再买些东西。
“好啊好啊好啊!”六六高兴地点头,就算不能买,看看也是好的!女人逛街的欲望,就是这么强烈。
六六蹦蹦跳跳在前面走着,清风慢悠悠地在她身后跟着。
六六一边看,一边想着,要尽快找到赚钱的法子啊,不然连生存下去都很难,也解决不了自己购买的欲望。
“冰糖葫芦,好吃的冰糖葫芦!”前面远远的传来了卖冰糖葫芦的声音。
“冰糖葫芦!”六六一听到两眼放光,她扭头看了一眼清风,再次重复,“冰糖葫芦清风,清风冰糖葫芦!”
“好,买。”清风的回答十分干脆。
六六蹦蹦跳跳朝着卖冰糖葫芦的方向跑去,清风无奈加快脚步,在后面大步跟着。
一路上的行人,小摊贩,纷纷被这个活泼的姑娘吸引看去,一袭鹅黄色的长裙映衬着凹凸有致的身材,乌黑亮丽的长发用一根木簪子挽在脑后,不觉得凌乱反而多了一点儿随意慵懒的美感,细腻的皮肤唇红齿白,一双大眼睛忽闪忽闪好像会说话。
然而六六只是被前面的糖葫芦吸引着,丝毫没注意到别人的目光。但是清风怎么可能注意不到!他立即加快脚步来到六六的身边,像是要宣布主权的样子。
“老板,我要冰糖葫芦。”六六看着上面红红的冰糖葫芦十分惹人喜爱,而且倍儿亲切,真是从古至今都有的零食啊!
“好啊,要几个?”老板闻声转过头,看到六六也不禁呆住了,他从未看过如此漂亮的女子。
“清风,你吃不吃。”六六扭头看着清风,清风摇了摇头,“你真不吃啊?”
清风又摇了摇头,自己一个大男人,在路上拿着糖葫芦吃,感觉不太好。
“行吧!老板,要两串。”六六用手比划着二,老板却看着她呆在原地。
清风不舒服地咳了两声,开口说道:“咳咳,老板,两串。”
老板这才注意到旁边的这个男人,急忙应下:“好好,两串。”
六六一手拿着一个糖葫芦,异常兴奋,看到前面一堆人围着,还隐隐约约听到什么赏黄金十两!
一听到黄金,六六顿时觉得手里的那两串糖葫芦不香了!她咬了一口左边的糖葫芦,又咬了一口右边的糖葫芦,好像在下定决心一样。
“怎么样,好吃吗?”清风付完账,看着六六左右开弓咬着糖葫芦吃,觉得这个女子真是可爱极了,自己那天好心捡的一个乞丐,没想到还捡到宝了。
听到清风的声音在耳边响起,才把六六的思想从黄金那俩字里拉回来:“好吃,好吃。”
“我们去那看看吧!好多人围在那儿。”六六拿着糖葫芦指着人群围着的地方,兴奋地想着黄金。
清风一看那么多人,心里隐隐感觉有些不安全:“那么多人,恐怕不安全,还是不要去了吧!”
六六一看清风为难的样子,咬了一口糖葫芦,然后故意用手捏着清风的袖子撒娇:“清风~”
清风哪受得住这场面啊,这娇美的女子想做什么,难道还能拦着?
“那,走吧,你跟紧我,不要丢了。”清风无奈地投降,只能由着她的性子。
六六一听答应了,立马松开清风的袖子,刚才撒娇的模样已经在她脸上荡然无存!
清风苦笑着,这女子,翻脸比翻书还快,真是多变。
来到人群的最外边,六六拿着糖葫芦犯了难,这黑压压的一层一层又一层人,怎么快速的才能钻进去呢?
六六突然心生一计,大声喊着:“我的十两银子呢?刚才还在啊,怎么掉地上找不到了!”
一群人听到声音,立刻朝后转身,低下头开始找十两银子,六六见状,赶紧拉着清风的袖子就走上前去。
来到最里面,看到了墙上的告示,幸亏古人的眼睛不近视,要不然自己这会儿还得眯缝着眼睛使劲看才能看清。
虽说自己是个学渣,但是好歹也是个研究生不是,那告示上的毛笔字,还是很轻易地就能认出来的。
“现特别需要翻译一封不列颠语言的书信,凡是能看懂这篇书信并且翻译出来者,赏黄金十两!花满楼。”六六一字一句地读着,读完之后觉得这个不列颠很熟悉,“不列颠,不列颠……”
“六六,你识得这些字?”清风有点儿惊讶,毕竟自己捡到她的时候她还是个乞丐,一个乞丐,连温饱都有问题,更别提读书识字了,难道她之前是个富人家的千金落难了?
“那当然!”六六十分自信地说着,在现代,自己除了读书好像什么都不会,但是比起身边的人,读书读的也是个小垃圾,“我之前可是上过十几年学,读过十几年书的。”
听六六这么一说,清风更加断定,六六是个落难千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