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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主人公郑到小说一万步登天全文免费阅读

热门小说一万步登天是由傻话天才写的玄幻小说,主角是郑到,主要讲述了:(凡人流)当你遭遇过一万次迷失,才能觅得大道;当你经历了七重的孤独,才能成为真正的强者。本书讲述了一个普通人依靠勇气、智慧和毅力实现梦想的故事。平凡的人也要修仙,请走下去,不要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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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凡人的坚持

话说那郑到,安葬父亲后,便仅余下一人在崇山峻岭中,孤孤单单,零零落落。且其三岁识文便开始修炼,仅十七岁,已练就功法《九转经》,来到九层练气巅峰之关隘,山中静修已无益,更需的是筑基之机缘。

遂其思索之后,便离开从小生长的大山,六百里险岭野地,只管跋涉,一路怪木毒草尽情拉扯,若碰见野兽还好,当添一顿饭来,就怕碰见有法力在的妖兽,远远看着便需躲开。敌得过也有负伤之险,敌不过便一命呜呼。

好在父子二人并非完全与凡世断绝,过几年便要出山置办采买些物品,郑到识得出路,再加之他也不是凡人,晓得些弄风腾挪,驱火放箭的一阶小法术,又时常练习,手法熟捻,不是那刚悟道的新人。一路尽管荆棘遍布,吃了些苦头,却也难不倒他。

可当他出了荒山,又不知往何处去是好,那纷繁的凡人世界又该何处为家,他默然回首,看向那浓浓绿绿,大树参天的生长之地,父亲已去,那也不是他的家。

“原来修仙之人,只在道上,本是无家。”郑到借此劝慰自己两句,方能再度前行。

郑到出了北煌山脉,到了崚洲地界,正是百郡千城,人气鼎盛,与那山间之景又是不同,可人群熙熙攘攘,他独立在外,只感到愈发孤寂。

机缘也不知何处才是,他又想到自己还有生身母亲,十七年过去也不知现在何方,是否安康。虽修士无家,大道无情,郑到却也还没到无情的境界。

他在山中并非一味苦修,把自己练成傻子,相反郑莫凡倾囊相授,但凡知道的没有不能讲的,礼义廉耻、人情世故这些他都晓得,平日里圣贤经典,传说传记,也多有诵读,只是里面参杂了些郑莫凡的价值观念。他常教他,做人要自私自利,万事以己为先,不可放纵情感,甚至根本没透露过他母亲的半点消息。

虽说仙凡有别,但骨肉情亲,血浓于水哪是理智能控制的,更何况郑到读到过孝的概念,已有启蒙,又怎能让他控制住不去寻母?

于是刚出山衣衫褴褛的郑到,顺手在最近的村子里,扯了别人晾的衣物抱着便跑,他又有些步法在,不管是放出的恶犬或是难听的喊骂都莫能追上。

他换上一身青布衣裳,将乱糟糟的头发在溪边整理一道,撕下布条在脑后束个短马尾,看起来倒也是个干净的少年。

随后他又在村落间找了些地主大户,假装是云游方士,替他们祛祛邪,捉捉鬼,骗些银钱来。他本会法术,在那些肉眼凡胎面前,想装神弄鬼实在手到擒来,那些老爷直被唬得一愣一愣的。

有了银钱,处处方便。郑到南下,游历各个城池,一则打听当地姓郑的人家,二则探听些奇闻轶事希望能得到有关修仙界的消息。听父亲说其他修士几乎都不与凡人接触,但修仙界又不可能和凡人世界完全断绝,修士的神异活动在凡人嘴里往往会被传成各种异闻怪谈,其中说不定就有机缘的存在。

只可惜,十数天后,两边皆是一无所获。这么多的城池,这么大的天下,要找一个不知道名字的女人,实在是大海捞针。再说这机缘,郑到更感到恼火。

听说邻村大娘家的母猪离奇失踪;城北地主家的傻儿子作了首奇诗;县衙扩建时伐倒的古树内凭空长出了几十两银子,郑到一一调查去才发现与修士没有半点关系。

大娘家的母猪只是学会了用长鼻子顶开木栓,郑到找到它的时候它正扒着枇杷树哼哧哼哧。地主家的傻儿子是到了婚配年龄,怕别人姑娘瞧不上他,他爹找旁人代写的诗。至于那银子,则是怕老婆的县令藏的私房钱,他头日喝醉了,忘了转移走,后来又不敢承认。

郑到再度默然,甚至怀疑起了自己的智力。为什么最开始会相信这种事与修仙界有关系!?

他坐在茶楼上微微扶额,眼角余光忽瞥到街上有一个怪人。

吵嚷的茶馆内也多出些声音。

“欸,瞧那儿!”

“怎么了?”

“欸,你瞧。”

“哟呵,不错!”

“啧啧。”外面好像有什么东西,惹得茶馆内人议论纷纷。

不一会儿便有人笑道:“都说是骏马配英雄,马是骏马,可这人哪像个英雄?”

“狗熊罢!”旁边有个粗鲁汉子起哄,堂内一时间笑声一片。

众人皆往街边望去,只见那门前的台阶旁站着一匹黑马,确实是神骏异常。这马四肢修长健壮,身上肌肉轮廓分明,比一般马匹得高上一个头,它神完气足,双目如电,仿佛一不注意便会化龙腾走,惹得人们纷纷发出惊叹。

可往马旁边一瞧,一人坐在台阶上,看来有四五十岁,貌若乞丐,颇为落魄。他拿着块饼在那费力的啃着,似是有些难以下咽。不久他便察觉了茶馆内的人是在笑话他,顿时变得面红耳赤,好像想骂什么却又有些胆怯,只好将饼子用一块布小心地包住,再急忙牵起黑马离开。那黑马顺从地跟在他的后面,四蹄踏在青石路面上嗒哒作响。

待他走后,茶馆内人才放开了议论。

“偷来的吧?似他那等人怎骑得起这种马?”

“诶,我说也是,没见过他,不知哪里人士。看那马没有鞍具,想是趁着放风时偷偷牵走的。”

另一人道:“若是偷的,也怪。驽马还有三分野性,此等良驹,若非驯服肯跟他走?”

“未必,未必,许是看马的马奴牵了主人的马跑了,还是偷的!”

“定是如此!”

……

且不提众人如何议论,刚刚楼上那年轻人已不见了踪影,只在桌上留了两文钱。

话分两头,说那灰头土脸的落魄男人,牵着骏马走在街上实在惹眼,行人既害怕得躲开,又忍不住张大眼睛观看,这令他浑身有些不自在。

正是饭点餐馆飘出阵阵菜香,路边热腾腾的肉包子更是要将他的馋虫钓出来,无奈无奈,他只有捂着一直叫的肚子,低着头往前走。

不期竟撞上一人,他打了个趔趄,脚上无力一屁股坐到地上。那马竟颇通人性,咬住他的后领想将他拉起来。

他本都要起来了,抬头看见一满脸横肉的胖子,只感到有一座山要压下来,腿一软,又跌坐在地上。

来人不由分说,瞠目怒视:“哪里来的流贼?!这马定是你偷的,赶紧一五一十交代清楚,好把你抓去见官!”

“不是贼!不是贼!”那人已吓得哭哭啼啼。

“还敢狡辩!先带上公堂!打个二十大板看他招是不招!”

“不敢打!不敢打!禁不住,要打死我哩。”

根本不由他分说,旁边来三个小厮,两个将他手臂架着,就要拖走,任凭哭喊乱扭挣脱不得,另一个就要去牵走马。

路过之人围在三尺,边看又小声议论,有人戳戳点点,有人权当好笑。

却这时一青衣男子,走入人群,抓住那小厮伸向缰绳的手,他便再动弹不得,任凭拖拽上蹿下跳,无法抽出。

“好小子,还有同伙,也是个生面孔,一并拿了。若是流寇按律当斩,若是流民也该个充军。”那胖子看郑到相貌平平,又身着布衣,无甚装饰,知道不是贵人,愈发嚣张起来。

郑到底气十足喝道:“你什么官?!就敢拿我?!”

本要动手的小厮被他一唬竟停下了,郑到实在声色厉害,连带那胖子都被惊了两下。他经常当神棍骗人,这演技倒是越发精湛。

那胖子眨眨眼舔舔嘴唇道:“我纵不是官,却是这城里土生土长的,最见不得宵小之辈,平日爱替天行道。你不是流民,便把旌节印信拿出来检查。”

郑到这次是真有点生气了,狠声道:“你也敢称‘天’?!你也配称‘道’?!”因自幼修行,郑到对这两个字十分敏感。

“裹讲这些干甚?叫你拿出身份凭证。”

“我倒是有,给你看一眼只恐脏了。”

那人也是对郑到琢磨不定,只道:“那便上衙门对峙一查便知。放了我那兄弟。”

原来这小斯已十分委顿,坐在地上,手被郑到提拎着,看来十分不好受。

“大丈夫生于天地间我又何须受你指使,以力欺人的东西罢了,有本事便来角力。若我胜了,你便放了这位兄台,还有,不准再说替天行道这四个字。”

那胖子听后抱着肚子笑:“你这乳臭未干的小子也想与我角力,就你那细胳膊细腿,跟小鸡子似的。”

“我是瘦点,但你这拱槽的肥猪,未必有多大力。”原来那天偷衣服被骂之后,郑到也多少学到了点骂人的本事。

只见周围人听此言纷纷惊呼,那胖子一口参差不齐的黄牙咬紧像嵌在一起。“啊!”他肥大的身躯咚咚咚撞来,许多人往后退都怕郑到被撞个粉身碎骨,血溅到他们。

郑到看着那汗淋淋的胖子直犯恶心,真想一个火球把他烧成灰,但周围又全是人。他一把将手中小厮的衣服扯破,攥在双手,他双腿微微分开,双掌斜向上,竟然就将来者双掌抵住。

胖子像推到城墙一般,不能撼动分毫。他难以置信,他也不是虚胖是练过的,发起力来,粗壮的双腿双臂也似石头般硬。怎今天,推一个体型不足一半的人,却推不动?

郑到感受着流淌在经脉中的法力,一发力反将那胖子推倒在地还似球一样打了几个滚,足滚出三丈。对付他还是太简单了,郑到连更大的妖兽都撂倒过,欺负欺负凡人还是不在话下。

《九转经》修炼时,需将灵力引入体内,在经脉中循环,以此易经洗髓,令修士力量比一般修士更强。当然,不同功法可能带来不同神通,优劣则依情况而定。

郑到将破布随手扔到旁边裸身的小厮身上,再看向半天爬不起来的胖子:“可认输了。”

“哎哟!哎哟!摔杀我了!我认输了!”

看众小声议论:“好啊,打得好啊,仗着衙门的妹夫平日那等豪横,今天碰着硬茬了。摔死了才好哩。”

郑到耳朵一动也听得明明白白,不禁感慨凡人就是凡人,一堆乌合之众,他拉起那落魄男人:“这位仁兄,正当饭时,可愿陪小弟小酌几杯?”

那人作个揖支支吾吾道:“在下囊中羞涩,只恐对恩人无以为报。”他说后还抬眼观察郑到。

郑到却也没看那马而是看着他:“我与兄台一见如故,只一顿饭,我请客也不打紧的。”

“既……既是如此,在下不敢推辞。”

说两人一马径直来到了城内最好的酒楼,包了个最贵的雅间,菜陆陆续续端上来摆了整整一桌。那落魄男人直直盯着饭菜却不动筷子:“恩公,这些恐怕实在是不便宜,何必如此破费?”

郑到想说些什么,却又眼珠一动,不解释自己为何破费,而是想进一步取得此人的信任。

他微笑着,将一个鼓鼓囊囊的布袋拿出,再往桌子上一倒,里面竟全是银子!“兄台不必担心,钱财于我而言实在是身外之物。我是看兄台与我有缘才在此请客。”

说着他倒满一杯酒递给那落魄男人,那人却不敢接过。郑到见此琢磨着为何,想到以前看过的一句话“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说得不正是自己?当真失误。

郑到打个哈哈,笑道:“小弟我离家游历天下,只当是一场磨炼增长见闻,看兄台马匹神俊,人也十分与众不同,实是起了好奇之心想了解一二。未想到我一生光明磊落,向来正气凌然,却被当作那鸡鸣狗盗之徒。”

落魄男子听出郑到言下之意,接过酒杯,一饮而尽,若郑到真要害他,他也逃不掉了,何必扭扭捏捏坏了情面,不如赌上一把。

郑到见此也陪上一杯,两人皆喜笑颜开,边吃边畅聊时,郑到才晓得了,此人名叫路锦年,今年只三十余岁,还真是个流民,来自于沧州。

他有些惊讶,沧州靠着东海虽在东南方向与崚州有些接壤,但此去也还有一两万里路程,一个凡人怎么跑这么远?

几杯酒下肚,路锦年又仔细看了看郑到,才发现他原来这么年轻,脸上竟还能察觉到一丝稚气。虽然穿着打扮不怎么样,但出门在外也可以理解,估计是哪里大户人家不谙世事的公子。到此时他似乎已经忘了郑到刚才在街上将那高大胖子推倒的场景。而是频频举杯,大有酒逢知己千杯少的感觉。

路锦年饿极了也不光喝酒,而是边吃边讲述了起来:“郑兄弟,你别看我现在这样……”他咽下一大口东西,“以前我也是富贵过的……”

原来,他家住在临海的一座城市。家里有自己的生意,在城里有十来间铺子,几代人经营积累下来,家境还算殷实。只是可叹天意无常,造化弄人,就在半个多月前,沿海竟发生了千年不遇的大海啸,连几座大城都被淹了去,被毁灭的村庄小镇更是不计其数,千百万人家破人亡流离失所,而他正是逃难到此的……

郑到琢磨着这个消息。如此这般的天地异象背后,极有可能就隐藏着他苦苦寻找的机缘,《九转经》不是什么厉害的功法,自然筑基的概率太低了,必须要搭配以灵药,郑到才敢尝试。此时虽收到消息他却不急于一时,心中还有打算。

郑到自幼跟着父亲在山中修炼,偶尔才与一般凡人有所接触,对于世上之人的了解并不甚多。他只听闻“人生百态,人心莫测”,但百闻又怎能抵得过亲眼一见,其实郑到也算是通过观察路锦年,增加一些与人相处的经验。

菜已吃得七七八八,酒也喝了不少,路锦年黑黄的脸上渐渐泛起红色。他再度举杯,酒杯将将触碰,轻轻的声音在房内久久不散,一阵沉默后,他身体僵硬,眼眶湿润。

晌会儿,路锦年虽极力忍耐但眼泪还是破堤而出:“我是还能吃到这些,我那可怜的妻儿却被大水淹了去,再也尝不到了。”他自顾自说着:“浑家十六岁就跟着我,这么些年,我对不起她,平时都是她关心我,我在外面寻欢作乐,冷落了她。那天出门前,她过来给我加衣服,还嘱咐我少在外面喝酒,要保重身体。谁知道这一出门,就再也看不见她了……”

路锦年趴在桌子上哭,像被人抽走了骨头:“我那小女儿啊,才五岁半,时常跟在我后面喊爹爹。她又胆小,骑在我脖子上的时候,总紧紧抱着我的头。那大水来时,她该多怕啊,我也不在她旁边,救不了她……”

一开始郑到还能听清他说的话,后面则只能听见哀嚎,和不断重复地呻吟了。

“把我也杀了吧!把我也杀了吧!我为什么跑了出来,不如跟着你们一起去了。没有你们我怎么活啊?”

……

半月前路锦年惊逢大变,一路逃难,既要小心劫匪又要提防别有用心之人,神经一直紧绷,先前受人欺辱如今喝了酒放松了下来,又处于一个安全的环境,想起亲人离世,顿时悲痛难以自抑。

郑到第一次见人哭成这样,也有点受到感染。他从小与父亲相依为命,在父亲弥留之际,他也心中伤痛。但当时他父亲却紧紧攥着他的手,他知道父亲不想让自己哭,因为大道无情。

父亲就是这样的人,郑到还记得当年他为了一株药草与妖兽搏斗了一天一夜,最后几乎是爬回的家,浑身都是血,他说:“如果我死了,就将我埋在深山中,也不用回来看我,只管走自己的路就行。”那天父亲躺在他怀里,连骨头都断了不少,但那眼神比山石还要坚硬。

郑到记得这句话,将他埋在了个山清水秀的地方,一月时间想必山里的草木都长起来了,郑到也找不到回去的路了。他只有向前走,他继承了父亲所有的才能,也继承了同样的志向。那便是成仙。而成仙这条路,千难万难,要闯这条路非有大毅力者不能为。

等路锦年哭完,却已是一个时辰后了。

这一个时辰,还发生了些事,在医馆里贴膏药的胖子,听到小弟来报,说了郑到在飞鸿楼狠狠消费的事。

他哭丧着脸:“罢了!罢了!真碰上硬点子了,出手这么大方。那身上的功夫更是闻所未闻,寻常人必练不起,不知是哪家的公子,让我撞上了,莫去惹他,莫去惹他。”

郑到花这些钱也是为了吓住那胖子防止他再来找麻烦,他当然可以随意打杀些凡人,但仇人又怎么杀得尽,万一引来些真有手段的,却也麻烦,这么化解了也好,事情也没有闹大。更何况,他虽杀过许多妖兽,却还没杀过人呢,不知能不能习惯。

路锦年清醒些后诚恳道:“郑兄弟,我这一路逃难而来,受尽白眼,真心待我者只你一人,在下厚颜,有一事相求。”

“路兄,但说无妨。”

“不知郑兄弟可精于骑术?”

“在下年少时学习过一些时日。”郑到面色平静,心中却想:“等的就是这句话。”

“与我同行的马匹,你也见过了。此马名为雨鬣,是知名战马配种得来,还身负北域烈马的血脉,一般马匹不能与之相比。它极速时连海啸那等天灾都能跑过,在路上也是多亏了它的速度,我才能躲过一些劫掠。它虽未有日行千里之能,但日行数百里还是绰绰有余的,不知……不知郑兄弟可愿收下此马?”他好像非常纠结,说完最后一个问题后,难过之色已浮现在脸上。

郑到自然是愿意的,他也猜到了,路锦年此刻已身无分文,还要饲养马匹无疑是不可能的。而郑到想去海啸发生地,还需要代步。虽是修仙者,但他只有练气修为,人的脚力和马的脚力还是不能相比。

郑到假装思考片刻:“不瞒路兄所说,我对此马喜爱非常,确实是有意收下。”

过后他们商量着价钱,完成了交接。路锦年说,我与郑兄弟一见如故又受了兄弟大恩,本是应将雨鬣赠与你的,但我心中却有执念,需要一笔本金东山再起,只求他日能荣归故里,立碑立祠也好告慰诸多逝去亲人的在天之灵。郑到连说,路兄何出此言,交易之事本应如此,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最终郑路二人以一个极高的价格完成了交易。

后两人又去挑选了幅马具,上好的桦木再包裹上黑牛皮,肚带系好后活像一件甲胄,笼头套上,此马少了几分不羁,多了些神威,如同披挂完备的将军。

说起来原先雨鬣是有鞍的,只是进城,要缴税,又要查凭证,路锦年没法子只得将鞍具献出,糊弄了过去。本以为城里要安全些,最后差点让人给他光天化日之下当街抢了。

郑到也没甚么旌节,大梁律法又严苛,给他抓起来少不了要充军。好在他身手敏捷,数丈高的城墙,便拿两根烧好的木枪半空中借借力也三两下跃过来了。一般士兵都发现不得。

出城倒是不用查这些,郑到也好在大路上与雨鬣练习磨合一番。

雨鬣生性高傲,一般人不能驾驭,它供路锦年驱使,只因为是路锦年将它从幼年时抚养长大。幸而郑到也非常人,说到底终究是凡马,还有路锦年在一旁辅助,没过多久他便获得了雨鬣的认可。

如此,事便完成了。郑到要赶往沧州东海,而路锦年还是留在崚州,需靠着才得到的银两去哪个乡长保长那办个旌节的身份证明。雨鬣跑了颇远,灾荒应该波及不到这里,路锦年有了本金,此处又安定,是个做生意的好地方。两人便要在此分开,世间有多少人匆匆相逢又离别,或许有缘来日能再见,或许这辈子都见不到了。

城外,残阳如血。

路锦年的手在马背上抚摸,难掩神情落寞,毕竟是自小养大的,已将雨鬣当作了半个孩子看待。但今日一别,从此就是天高海阔,再不相逢。

郑到也怅然若失,毕竟这一去沧州吉凶未卜,娘亲还在崚州未曾找到,上路之后就远了,不知此生能否见上一面。

黄昏照斜影,风过起微尘,郑路二人相互抱拳。

“告辞。”

“告辞。”

郑到驱马而行,路锦年转身离去,雨鬣却屡屡回望,郑到不得已跨马而立,也回首望去。路锦年有些瘦消的背影渐行渐远,却未曾回头。

昔日身骑骏马,荣华富贵,今朝落魄街头,家破人亡。凡人命运多舛,世事无常,一时得意,一时失意,万般不由己。但人只要活着还得活下去,还得去做什么事,路锦年一步一步向走着。

郑到心想:“原来凡人也有凡人的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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