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光看没意思,得试试手感
前面几张是她在公司开会、带团讲解时候的特写,也不知是什么时候被偷拍的,她竟浑然不觉。
可接来下的照片着实让她看傻了眼。照片中的人是她没错,但却是穿着她从未买过的衣服,背景也是她从未去过的地方。
冯晨晨急切地往后翻,发现照片的像素越来越差,像是老式相机拍出来的。照片中的场景,人物穿着打扮,似乎是她还未出生时的年代。
再往后,居然还有黑白照片,旗袍盘发,分明是电视剧里的民国风。
可偏偏那张脸,都是她!
最后几张,不能称之为照片,是画。有工笔细描的,也有水墨渲染的。画虽远不及照片描绘人物逼真,但从那眉眼依旧可以看出,是她的模样!
冯晨晨拿着鸿雁的手,已禁不住开始颤抖。这些人都是谁?为何与自己长得一模一样!
一个惊人的想法突然在她脑海中冒出来:这些难不成都是她的往世?
但是,辜雨城为何有这些照片和画?他通过鸿雁让她看到的目的,又是什么?
冯晨晨点开通讯录,见里面只存了辜雨城一个人的名字。
他想让自己打给他?
冯晨晨将颤抖的指尖伸向屏幕上他的名字,停顿了许久,终究没有按下去。
会不会那些照片都是假的?什么PS、AI换脸的技术那么成熟,造几张假图有什么难?定然是那个辜黑心故意捉弄她的。她在地府泼了他许多脏水,这是他打算报复自己的手段。
嗯,一定是这样的。
冯晨晨很快就说服了自己,调节好了心态,将鸿雁丢在了一旁,闭上眼睛酝酿睡意。
不知何时车厘子爬上了床,伸展了下前脚后腿,打了个大大的哈欠,蜷缩在冯晨晨的颈边准备入睡。
它身上热乎乎的,暖得冯晨晨平静的心又起了些烦躁。这红狐狸太聪明了,能干不少工作,让冯晨晨潜意识里觉得它真的是自己下手,不是只动物,是个人。
另一个“人”睡在自己旁边,让她总觉得有些不自在。
而且她看过,车厘子可是个小伙子!
冯晨晨一把提起车厘子,将它扔下了床,“去你自己的窝里睡。”
冯晨晨是给它铺了个窝——向房东大妈讨来的几件破衣服。她想着,反正它有厚厚的毛,也不会冷。况且她自己都还睡的硬板床呢,它嘛,也将就将就得了。
她可不是个吝啬鬼,也不是虐狐者。只是她现在没钱给它买窝,等她有钱了,拿它当宝贝儿子养都没问题。
车厘子悻悻地耷拉着脑袋,委屈巴巴地走向了自己的“窝”。
“对了,明天早上八点记得叫醒我,我怕习惯性关了闹钟,上班迟到了。”
说完,冯晨晨翻了身,就去见周公了。
不知车厘子是因受了委屈记气还是怎的,到了第二天并没有叫醒冯晨晨。
冯晨晨一连按了好几个闹钟,最后睡眼惺忪地看了眼时间,居然八点半了,吓得一激灵。
司里九点开工,迟到一刻钟是要扣当月三层绩效的。她为了贪图住宿便宜,住得又离公司很远,坐马车需要整整半个时辰。
冯晨晨手忙脚乱地起床穿衣,都没来得及洗漱,生气地拧着车厘子的耳朵,就飞奔出了门。来到街上,正值出行晚高峰,接连过去了好几辆马车都是载了人的。
遇到这种事情她就想抱怨,明明地府的科技都能造出鸿雁了,为何就造不出汽车?交通工具只有马车和驴车,跟古时一毛一样。她问过秦小宛这个问题,她说原因有三。
第一,在地府待得越久的鬼,自身的移动速度就越快。就比如她,上班根本不用马车,靠自己的双脚,不到几分钟就到单位了。所以那些马车驴车的,都是新鬼才用。
第二,她虽没亲眼见过阳间的汽车,但听说那玩意有污染,所以地府高层严禁制造。
第三嘛,咱冥都大帝喜欢一首诗,叫“从前车马很慢,书信很远,一生只够爱一个人……”
冯晨晨听完直翻白眼。
第二点属实,她也认。第一点,这不就是阶级特权,欺负社会底层的新鬼嘛?第三点,什么玩意儿!这他喵的也能成为理由?这冥都大帝不会是青春疼痛文学的十级爱好者吧!
冯晨晨急得直在街边跺脚,直到一声马嘶在她头顶响起。抬头一看,马背上不正是姓辜的吗?
他倒是入乡随俗得快,昨日还是一身西装,今日就换上了一身飘逸的深蓝色长衫。看起来面料质地还很有光泽垂感,想来价格不菲。
美中不足的是,那头现代意味浓厚的短发与这古风长衫,些微有些违和。好在他颜值能打,看起来并不突兀,反倒自成一番风格。
也不知他刚来地府,哪儿来的那么多钱,难不成是阳间的那些干兄弟、干姐妹给烧的?
还真是不公平,在阳间有钱的,到了阴间还是有钱。像她这样在阳间自嘲为穷鬼的,到了阴间成了货真价实的穷鬼。
辜雨城一手拽着缰绳,身子微倾伸出另一只手,“来,我载你。”
冯晨晨将头一扭,并不理他。
得了吧您嘞,鬼知道你肚子里又是什么坏水。
可就是他这么一倾身,一伸手,引得路过女鬼们花痴地惊叫,然后又一副不解和嫉妒的神情看着冯晨晨。
似乎在说:这么帅的人邀请你,你还不理?怕不是擀面杖当萧吹——缺心眼吧?
辜雨城装模作样地叹了口气,将手环抱在胸前,“你在我公司的时候,迟到不知多少回,也就扣扣工资。可你知道吗,冥都大帝规定,地府鬼使迟到三次的,直接无条件开除。”
冯晨晨心慌地蹙眉。
辜雨城接着煽风点火,抬手看了看腕表,“这里不像阳间,还有什么劳动法可讲,地府那是冥都大帝一手遮天,他的规矩便是规矩。”
算你狠。
冯晨晨伸手,辜雨城轻轻一拉,她就坐到了他身前。他伸手拉着缰绳,刚好把冯晨晨圈在了怀里。
忽然被辜雨城的气息包围,冯晨晨浑身上下不自在。她想离他远点,可偏偏自己又从未骑过马,这样侧坐在马背上,脚都是打颤的。
马蹄微动,冯晨晨的身子一晃,吓得赶紧抓住了辜雨城胸前的衣裳。
该死的对襟长衫被辜雨城穿得松松垮垮,她这伸手一揪,顿时将他的领子扯空了一丢丢,竟隐隐绰绰地看见了他精健的胸肌。
额,秀色……可餐。
如此近距离的视觉冲击,让冯晨晨不争气地咽了下口水。
“喜欢吗?”头顶传来辜雨城略带笑意的话语。
喜欢……你个大头鬼。再好的身材,长了你这张令人讨厌的脸,也会形同鸡肋。
冯晨晨想起阳间时下流行的一句话,放在这黑心鬼身上正合适不过:虾系帅哥,去头可食。
“其实,你可以抱住我的腰。”辜雨城又道,“光看没意思,得试试手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