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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角叫冯晨晨辜雨城的小说惊!地府竟是鬼帝为我造的?全文免费阅读

热门现代言情小说千千万,轻舟万山的惊!地府竟是鬼帝为我造的?最好看,该小说主角是冯晨晨辜雨城,主要讲述了:「甜宠+腹黑+搞笑+科幻?」冯晨晨被一泡尿要了命,却阴差阳错换来个地府铁饭碗。生前是穷人,死后绝不当穷鬼!于是兢兢业业在地府干成了五好职工。某一天被告知:冥都大帝亲点你去当他秘书。啊呸!那黑心老鬼莫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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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喜欢么?

秦小宛拖着冯晨晨,就是进的这里。秦小宛以前没见过这样的酒肆,新鲜得紧,所以近段时日一放工就喜欢来这喝两杯。

不仅因为这里有五颜六色的鸡尾酒,更有几位老板特地花钱在新鬼里找来的驻唱帅哥。要知道,其他酒楼里,唱曲儿的可都是姑娘,她早就听腻了。

帅哥们唱着情情爱爱的歌曲,有些歌词还颇为露骨。秦小宛哪儿听过这些个“淫词艳曲”?端着一杯柠檬酒,听得哈喇子直流。

“巴适,巴适得板!”秦小宛抿下一口酒,满足地咂了咂嘴,“这个唱歌的哥们儿长得不错,是我的菜,一会儿去勾搭勾搭。”

冯晨晨瞅了瞅她的“菜”,皮肤白皙,染了一头黄绿相间的卷发,画着浓重的烟熏妆,打着一串耳钉,朋克风十足。她没想到,秦小宛这样的古代萝莉,不仅思想开放,口味还这么重。

这小哥唱得其实也不咋地。冯晨晨在唱歌方面,还是有一定造诣的。若是在阳间的酒吧,一两杯酒下肚,她多半会上台去吼两嗓子。但在地府,又是体制内鬼员,得收敛低调些,不能失了身份。

更何况,她现在心情不太好。

冯晨晨无聊地拿起鸿雁,看了下弹出的今日工作总结:共办理投胎业务82人,好评70个。

12个差评?她大概猜得到其中的三个。一个肯定是那大婶给的,还有一个必然是黑心老板给的,第三个……估计是那个想投胎到顶流爱豆所住小区的妹子给的,因为被她拒绝了。

想近水楼台先得月?那怎么行!她就算做鬼也不会让这种私生饭得逞。毕竟,那也是她冯晨晨的爱豆哥哥。

她的爱豆,得她来守护。虽再也不能与他同处一世,但想到死后还能为他做点事,也算聊慰此心。

剩下的10个差评,冯晨晨也想不到会是谁了。不过她早已习惯,服务业嘛,众口难调,总有会不满意的人。

秦小宛撇了眼她的业绩,安慰道:“乖乖,莫伤心嘛,你还是个新鬼,这个成绩已经黑不错了。再攒劲干个三四百年,就跟我一样升成橙官了。”

冯晨晨哭笑不得。

说得三四百年很短似的,那可顶人间好几辈子了。说起来,地府的升迁还真不容易。鬼的寿命感觉无穷无尽,以至于这资历熬得,确实有点心累啊。

冯晨晨叹了一口气,正郁闷着,台上唱完歌的小哥谢了场,就向她们这方向走来。

“来了来了!”秦小宛激动得半口酒卡在了喉咙,连忙挺直了腰背,理了理鬓间的碎发,眼波流转。

但似乎,流水有意,落花无情?因为那小哥,径直走到了冯晨晨身边坐下,身子靠得很近,两根手指将一杯鸡尾酒推到了她面前。

“姑娘,赏个脸,喝一杯?”眼神轻佻,动作暧昧。

这让冯晨晨着实有些尴尬,她往另一边挪了挪身子,顺手将鸡尾酒推到了秦小宛跟前,“小宛,你喜欢喝的鸡尾酒。”

那小哥充满欲望的目光,肆意地在冯晨晨身上游荡。

冯晨晨不习惯穿古装,来了地府还是一身现代装束。此刻她身着略微修身的白T和牛仔裤,与古装相比更衬身材,白皙小巧的脸蛋配上那一头乌黑的齐耳短发,散发着俏皮可爱的韵味。

秦小宛心里窝火,倒不是因小哥没看上自己,而是受不了那肮脏的眼神在她们家晨晨身上肆虐,于是努了努嘴,“这酒看着好喝,实则令人倒胃口得很,咱们走。”说着就拉起冯晨晨准备离开。

本以为这小哥吃了瘪,就此罢休,没想到他竟伸手抓住冯晨晨的手臂,淫笑道:“小爷看得上你是你的福气,别给脸不要脸。”指腹还摩挲着她的肌肤。

冯晨晨恶心得想要挣脱,却发现手臂根本动弹不了。她也不知道秦小宛是何时闪到她面前的,大概是老鬼拥有瞬间移动的本事?只见秦小宛抓住咸猪手,瞪眼斥道:“小崽儿,莫在老娘面前千翻儿。”

有秦小宛这么个大力护花使者在旁,冯晨晨倒也不担心什么。可她怎么也没料到,男人反手就将秦小宛的手扣在了吧台上,任她如何使劲也挣脱不开。

“老鬼婆,口气不小。”

秦小宛预感事情不太妙。他这把力气,少说也得是个七八百年的陈年老鬼了,于是向冯晨晨赶紧递了个眼色,示意她快走。

可她冯晨晨又岂是不讲义气之人?于是她望了望四周,正准备扯开嗓子喊人,却被男人抢先一步道:“你要是敢喊,你朋友这只手就得彻底废了。乖乖把这杯酒喝了,算是给我面子,小爷我自然也会给你朋友面子。”

摆明了酒里有鬼。

“莫喝……”秦小宛刚一开口,男人忽然一用力,疼得她花容都扭曲了。

冯晨晨心急,“我喝。”她端起酒杯,慢条斯理地往嘴边送去,趁机想逃脱之法。可当唇刚碰到杯沿时,酒杯就被一人从手中抽走。

“女孩子还是少喝酒。”

冯晨晨不知辜雨城何时来到她身旁的。她一脸惊讶地看他喝完了整杯酒,末了还抿了抿唇,道了句:“好酒。”

这家伙不怕里面有春药吗?

此情此景,冯晨晨不由地想起了她入职旅游公司第一年的年会,她作为新人代表捧着满满一杯红酒去敬辜老板。同事们说了,没有酒量得有酒胆,酒越多越有诚意。

谁知辜老板夺过她的酒杯,往自己杯里倒去了一大半,只给她留了一小口,也是说了一句“女孩子还是少喝酒”,就干了自己杯里的红酒,末了也赞了句“好酒”。

辜老板一米八五的身高,身材匀称,似乎每一丝肉都长得恰到好处,加上五官轮廓分明,眉清目秀,配上笔挺的西装革履,妥妥的精英圈子型男,不知是公司多少妹子的暗恋对象。

那一刻的冯晨晨,也觉得辜老板挺帅的。不过,也就是那一刻而已。

卷毛小哥眉头一横。哪儿冒出来的小白脸,居然敢坏他的好事!他咬牙切齿,脖子上暴起了青筋,正准备发作,却“碰”的一声,被辜雨城将头狠狠地按在了吧台上。

这一按,硬生生把桌上的玻璃杯子都撞碎了,碎玻璃扎进了他额头上的皮肉,疼得他龇牙咧嘴地一阵闷哼。

“凶哉!”秦小宛赞叹道。

即便是酒吧里喧闹的鬼们,也被这突如其来的巨大声响吸引了注意力,顿时鸦雀无声,好奇地张望着这边发生了什么事。

辜雨城另一只手从兜里掏出一部全新的鸿雁,递给冯晨晨:“送你的,打001。”

冯晨晨傻愣愣地应了声:“哦。”

001相当于是地府的报警电话。不一会儿,惩恶司的鬼使就赶来了,将卷毛小哥五花大绑地押走了。

临走还向辜雨城连声道谢,说这是从惩恶司逃出来的老恶鬼,他们正四处抓捕呢,没想到他竟换了衣妆混迹到了这里。

待这一出闹剧过去,酒吧又恢复了喧闹,该唱唱,该喝喝。

辜雨城擦了擦溅到手上的血渍,又理了理自己的衣领,见冯晨晨目瞪口呆地盯着自己,嘴角一勾,问了句:“喜欢么?”

冯晨晨顿时脸颊不争气地一红。

单从外貌来讲,辜雨城是挺帅的,刚刚出手的样子,确实让她的心跳漏了那么一两拍。不过这个人嘛,她喜欢不起来,因为他可是黑心老板啊。

于是翻了个白眼:“自恋。”

辜雨城轻笑出声,“我是说……你手上的鸿雁,喜欢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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