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小说我为凡俗代言是由羞刀难入鞘写的玄幻小说,主角是周子青,主要讲述了:修仙:新封神。惫懒少年本想厮混在这三千滚滚红尘。半架葫芦一条狗,兴起斩妖,无事喝酒。最大的抱负也不过是悟得通天三剑,一报宗门之仇。怎奈心头的侠义却不许他冷眼旁观世人的凄苦。胸中豪气,遇不平则鸣。少年有
第1章 人肉有三十五种吃法
大秦更始历三十七年,修仙门派誉竹峰出了一件大事
——盖压同辈的剑道天才李凌云不知何故突然自废修为,下落不明。
只留下一句:
“他日小爷再临,必要你独孤一脉跪迎出山门”。
这个消息被掌门莫大先生死死压了下来,没有扩散。
……
苍穹若水洗,星野平阔,有萤儿虫漫空飞舞;
碎花戏淡风,妍妍摇曳,听蛐蛐儿唱吟流光。
闲适的小院中,盛放的杏树下。
一个书生打扮的清朗少年正在把玩着手中的酒盏。
他双目微瞑,满脸慵懒,嘴里哼唧着不成调的小曲儿。
“这该死的日子啊,真他奶奶的舒适!”
……
咚,——咚!
咚,——咚!
咚,——咚!
天交戌时,鼓打三刻。
门外的更声打搅了少年的雅兴。
“哎~,时辰差不多了,该干活喽!
小爷我可真是个劳碌命……”
少年嘴里嘟嘟囔囔,一口饮尽面前的半壶桃酿,伸手摘下头上散落的几许杏瓣,打着哈欠伸着懒腰,慢悠悠地晃进了灯火昏暗的小屋之中。
过了半盏茶的光景,他又从屋内晃荡了出来。
不过此时的形象大变。
长衫纶巾换成了箭袖夜行衣。
手中拎着长剑,腰后别着短匕,脸上覆盖着只露口鼻的狰狞面具。
若是此时旁边有人,定会大吃一惊。
谁能想到平日里懒散的闲居书生李凌云,便是那令整个小城作奸犯科之徒闻风丧胆的鬼面判官?
法有疏,判官补,他言良善从来不可辱;
案存冤,鬼面现,送上大子一枚贴额前。
这首童谣已经在肃州府庐阳县流传了大半年之久。
……
进入三月以来,小城前后丢失了十余个幼童。
这是一桩被州府定性为“拍花子”的大案。
县衙齐捕头虽然已经快要被上官逼得发了疯,可无奈贼人身手异常干净,没有留下任何线索,他想尽办法还是一筹莫展。
李凌云却窥到了些许门径。
惫懒少年坚信“凡走过必留痕迹”的罗卡原理。
在小城舆图上标注出失童人家的具体位置后,经过缜密推断,圈定了三处案犯可能藏身的地点。
他选在此时出门,便是准备趁夜去巡查一番,看看能否发现些蛛丝马迹。
第一站,城东夫子庙。
没有异常。
第二站,城北凶宅。
这是个荒废许久的破败小院。
它曾经的几任主人全都不明原因的各种惨死,以至于小院成了庐阳赫赫有名的凶宅。
……
“嗯?什么味道?”
五感敏锐的惫懒货刚刚晃悠到凶宅附近,马上就发现了不对劲。
“肉香?有古怪!”
稍加思索,飞身纵上残破的高大院墙后,少年更加笃定了自己的判断。
凶宅不大,
一间正堂两处偏房,半围合布局。
内里虽然蒿草成堆,时有蛇虫鼠蚁出没,但门窗很明显近期被人修葺过一遍。
而且,
此时正堂内有烛光透窗而出。
……
“外面的朋友,来都来了,何不进屋一叙?”
李凌云还没来得及细细打量,一个沙哑低沉的声音突然从堂内传了出来。
“吱嘎”
紧闭的正堂大门随即无风自开。
“好耳力,好手段。
看来里面的不是一般人呐。”
李凌云心中暗暗嘀咕了一句,飘落院墙,飒然朝前迈步。
既然被发现了那还有什么好说的?
会上一会呗!
遇难则退可不是少年的习惯。
十四的月相趋圆,与烛火交相辉映之下,门内的一切尽收眼底。
正堂面积不小,打扫得十分干净。
没有桌椅等日常用具,只摆放着两个蒲团和一口散发肉香的砂锅。
蒲团上对坐着两个人。
一个黑瘦的黄袍道士和一个壮硕的江湖武者。
武者鹰鼻隼目,头发半秃,身上一圈一圈缠满了锃亮的铁链。
此时正捧着个莹白的长筒形物事儿大口撕扯。
血水顺着他嘴角丝丝缕缕地流下。
明显是在吃肉,而且是生吃。
道士则是右手端着瓷碗,左手拿着木勺不停搅拌面前的砂锅。
“夜半熬肉羹?
两位好兴致啊,添一副碗筷如何?”
惫懒货也是个自来熟,挫着手笑嘻嘻地说道。
武者不理不睬,只顾埋头大嚼。
道士抬头乜了眼少年后又转回砂锅,随口扔过来一句话:
“自无不可!
相逢即是缘,朋友随便坐。
贫道失礼,先把调料拌匀再与你叙谈。”
道士一边说着,一边似有意似无意的捞起来了一块儿骨头。
人骨!
挂着肉丝的人类掌骨!
观其大小,原主人应该是个孩童。
李凌云再闪眼看了看武者手里的物事儿,那分明是被啃咬了一半的幼儿胳膊。
“果然是拍花贼,小爷没有找错地方。”
虽然恶徒当面,但少年深知二人绝非等闲,自己若是贸然行事,今晚大概率会交代在这里。
想要有所作为只能耍些手段。
强忍着心中的怒意和胃里翻滚的酸液,少年晃悠到砂锅旁双腿盘坐,顺手把鬼脸面具摘下放在一边。
真人面前,些许小玩意儿完全无用。
徒惹笑柄。
转了转念头,探鼻向着砂锅闻了一闻:
“稚童香肉?
如此上好食材道友却用来炖汤,属实是有些暴殄天物啊。”
听到少年如此说,黑瘦道士停下了手中的动作,转头对着李凌云上下打量了几眼。
道士眼中的少年面如冠玉,目若朗星,潇洒又倜傥。
少年眼中的道士则是腮帮子凹陷,八字丧眉,绿豆也似的眼睛挂着浓厚的黑眼圈,两撇鼠须,满脸鬼气。
“朋友有何高见不成?”
闻听黑瘦道人发问,李凌云轻咳一声,回答道:
“高见谈不到,有些许心得而已。
小爷以为香肉每个部位的吃法都不一样,各有讲究。”
“哦?愿闻其详!”
黑瘦道人虽做下大案却有恃无恐,自忖小城内能给他造成威胁的人不多,里面肯定不含这个少年。
所以他根本不管李凌云的目的是不是抓捕自己,既然话题感兴趣,那便搭上几句也无所谓。
他这回答正中少年下怀。
“那小爷就献献丑,跟道友随便聊聊。
咱们先说内脏。
肝尖小爷推荐小火熘,软糯可口,吃过之后满嘴留香;
心脏先大火烹炸,之后捞出来过水,卤。放上个半日才最有嚼头;
脑花别扔,配火锅;
当然,最好吃的还是大肠。
肠头干煸,
剩下的一定要刺身。
沾上茱萸、韭菜花、臭豆腐调和而成的酱料,那叫一个鲜美。”
“啧啧~还有吗?”
“有,当然有。
再来说说骨和肉。
幼童四肢上全是瘦肉,筋道,最好是剁碎了做臊子配面条。
像这位兄台一样生吃是最大的浪费。”
李凌云随手指了指血污满嘴,牙齿上挂着肉丝的半秃武者。
没有搭理他的反应,继续说道:
“身上的肥肉腻口,不好吃,但是可以熬灯油。
剥肉之后敲碎骨头取出骨髓,点上几滴老抽生吃。
剩下的骨头渣子才轮到熬汤。
道友你想,
在香喷喷的尸油灯下吃着臊子面,喝着骨头汤,夹上那么几筷子肝尖和卤水,再滋溜两口小酒,美还是不美?”
“美!
大美!
想想都流口水。
就是不知道什么是熘、怎样算卤,火锅和老抽又是啥东西。
贫道觉得不如这样,
朋友若是有暇,明日贫道遣人再去寻些食材,你露上一手如何?”
“有何不可?
反正小爷最近也是嘴馋。”
李凌云回了一句之后,转头看了看不远处的烛台:
“烛火怎么如此昏暗,道友为何不挑亮一点。”
边说边站起身。
叵料一不小心踩到了脚边的面具,趔趔趄趄的前奔了几步方才重新站稳。
黑瘦道人看了看砂锅旁的鬼脸儿,又看了看背向自己走往烛台的李凌云,哑着嗓子阴沉发问:
“朋友,莫再演戏了,没意思。
贫道若没猜错,你应该便是那个庐阳盛传的判官!
自诩正义之士会研究如何吃人?
扯淡!
实话实说吧,可是为了贫道而来?”
语气平淡中渗着寒意。
末了,
他又补了一句:
“若不说个明白,恐怕今晚你走不出这个房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