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之美食供应商是一本非常好看的穿越小说,作者是幸福的爬爬虫,主角是尹煊李丽质,主要讲述了:尹煊穿越大唐贞观七年成为一家酒馆的老板,觉醒诸天美食系统,从此他的生活完全转变了。一份番茄炒蛋让程咬金父子三人赞不绝口,一碗酒令李世民酩酊大醉,他的每一道菜品都能席卷大唐的风向标。程咬金:小兄弟,咱哥
第8章 程咬金父子找上门
下了胡椒煮好的羊肉,还有一锅上好的鸡汤。
程咬金吃得好不痛快。
程处默、程处亮,这两个最像父亲的孩子,此时此刻吃得却斯文的很,满桌子的菜除了鸡汤他们能下嘴之外,对其他菜品,他们只是吃了一口,就不再下筷。
对此,程咬金很是奇怪。
武将出身,吃饭向来都是头等大事。
程处亮没有食欲还能理解,再过几天他就要离开长安,去东阿那么个地方。可程处默竟然也没食欲?
“你俩是怎么回事?”程咬金啃着羊腿,吃得满嘴是油,“怎么吃饭都不积极?”
“处亮也就算了,怎么处默你也跟着如此?”
程处默摇了摇头,轻声收到:“父亲,是孩儿今天和弟弟外出,在一家食肆里吃了道天下第一的美食。”
“这一桌菜在孩儿眼中就显得有些寡淡无奇,除了鸡汤能下嘴外,其他的都有些下不了嘴。”
尤其是那一盆羊肉,即便撒了那么重的胡椒,可还是有一股膻味不住地涌出来。
往常没觉得有什么,可吃了金镶玉那么清淡的菜之后,这些膻气重的食物,就变得格外的突出。
“天下第一的美食?”程咬金来了兴致。
程处亮点点头:“是的,天下第一。只是吃了一次,孩儿的舌头就已经快变成那家食肆的形状了。”
程咬金放下羊肉,拍了拍手:“真有你们说的那么好吃?”
“明日老子跟你们一起去见识见识。”
两兄弟重重点头,即便他们的父亲不去,他们也是要去的。
第二天。
快到中午的时候,他们换上普普通通的衣服,出了卢国公府,反正只是去一家食肆吃饭,也就没摆出一个国公的架势。
等到怀贞坊,正好是中午时分。
食肆上“同福”两字的招牌,高高挂起,迎着风摇摆飘动,“天下第一楼”的牌子,也依旧还在门口挂着。
程咬金微微皱起眉头,这个门面太简陋了一些。
往常他要是看到这么一家店,是绝对不会抬脚进去吃饭的,不过这次毕竟是有自己两个儿子做担保。
他们三人一进门,正教着尹露露认字的尹煊抬起头,招呼了一声:“来了?”
程处默点着头:“今天劳烦店家,再来三盘金镶玉。”一边说着,他一边数着铜子。
“我们家出了一道新菜,金丝肉,你们要不要尝一下?”尹煊站起身,被按着脑袋学习的尹露露一脸死里逃生般的表情。
金丝肉,一道新菜?
他们三个人愣了一下,这又是他们没有听说过的一道菜名。
“是同金镶玉一样的好吃?”程处默开口问了一句。
尹煊点点头:“这是自然,我的厨艺烧出来的能有不好吃的东西?”
程处默把六十枚铜子放在桌上,一边又做好了数铜子的准备:“那不知道这道金丝肉价钱几多?”
“三十文钱一份。”尹煊言简意赅。
程处默又数出六十枚铜子:“那劳烦店家给我们做两份出来。”
尹煊径直走向厨房,王氏笑眯眯地把这一百二十枚铜子收拢起来。
三份番茄炒蛋很快做好,被王氏端了上去。
然后就是金丝肉——也就是土豆肉丝。
这道菜炒制起来其实是十分的简单,麻烦的是做这道菜之前,对食材的处理。
先要处理的是肉。
土豆肉丝这道菜,最好是用里脊,不过商城里卖的猪肉是五花,凑合着也能用,只是相较里脊还是差了一些。
肉切片,而后切成五分之一小拇指粗细的肉丝,先过一遍水,把血水给洗出来。
然后加两勺生抽,小半勺老抽上色,如果有料酒的话,那就用料酒——不过商城里还解锁这个东西,尹煊就淋了一些葱水。
最后再放两勺玉米淀粉,一点点食盐,搅匀上浆了之后,再放一点点豆油,再搅拌几下,搁置一旁,让它自娱自乐一会。
取出两颗土豆。
切成比肉丝还要细一些的土豆丝,过水洗去淀粉。
灶台上冷锅冷水,把洗去了淀粉的土豆丝放入锅里,开大火,等到锅里咕噜咕噜冒着大气泡的时候,再把土豆丝捞出来,放进凉水中。
很多人做这道菜的时候,都会遇到一个问题。
那就是自己炒出来的土豆丝软趴趴、黏糊糊的。黏糊糊是因为没有洗去淀粉,至于软趴趴,就是因为少了焯水这么一个步骤。
把锅洗净,开大火,等锅热了之后,放入适量豆油。
等油温升到七成左右,下入肉丝,翻炒几下,见肉变了色,但还没完全熟的时候,下入土豆丝,下入食盐。
如果有大蒜、辣椒的话,这个时候也跟着一同放入进去就好了。
大火翻炒几下,等锅气冒出,出锅装盘。
土豆和肉丝都是娇嫩的食物,它们不能在高温的环境里太久,否则一个不再坚硬会变软,一个不再娇嫩会变老,就和人一样,都有一个适度的问题。
如法炮制。
第二份土豆肉丝也做好,两道菜被王氏端上桌,尹煊也跟着出了厨房。
那三道番茄炒蛋早就已经被他们三人横扫一空,现在就直勾勾地盯着王氏手里的土豆肉丝。
番茄炒蛋给他们开了胃,现在正是馋虫上头的时候。
不过他们没急着动筷,而是细细品味了起来。
这道菜一出来,让他们这三个不会做饭的大男人都看出来了,和市面上常见的菜式不一样的地方。
没有那么多的汤汁!
如果说番茄炒蛋他们还能用“水煮”来理解,那这道菜,就绝对不是“水煮”能做出来的。
比水煮干燥、比烧烤多汁。
金丝肉……这名字起的好,金丝就是这盘子里黄澄澄的细丝,真不知是何等食材,在他们的脑子里,也找不到任何一个能与之对应的食材出来。
程咬金当仁不让,率先夹了一筷子,有土豆丝也有肉丝,大口塞入了自己嘴里。
只嚼了一口。
程咬金就感觉那金丝仿佛在自己嘴里跳动开来,爽脆、劲道,嫩滑的肉丝成了中和剂,让这劲爽的感觉外,还有一层柔和作为缓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