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穿越成了老太监是一本穿越小说,作者是打了个喷嚏,主角是郑和朱雪,主要讲述了:我穿越成了郑和,没错,就是那个七下西洋的郑和。我将率领大明宝船,在全世界开设一万座孔子学院,牢笼志士,教化西方蛮夷。
第6章 卖身契
第六章
“什么条件,都可以答应我吗?”郑和弯着腰,俯视夏怜惜。
“嗯,什么条件都可以答应你。”夏怜惜抽泣着,楚楚可怜,楚楚动人。
“很好。”
郑和挺直腰板:“立个卖身契,白纸黑字,免得有劳务纠纷。”
他虽说对夏怜惜起了爱才之心,将其收入麾下,可对方身份特殊,是夏刺头的女儿,与林千户那帮锦衣卫身份不同。
省的日后,有人来找他要女儿。
很快林千户递来卖身契,一式两份,上面大致内容是:
郑和帮助夏怜惜买三口薄木棺材,并协助入土为安,总计花费白银10两。
为了抵债,夏怜惜将会以‘贴身丫鬟’的身份,伺候郑和2年。
期间可以赎身,赎身费用100万两白银。
郑和读完卖身契内容,瞥了林千户一眼,心里默念,埋个人,竟然要十两白银,未免太黑心了些。
三口薄木棺材,也不过半两白银,加上入土的人员费用,一两白银,捅破天了。
怪不得明朝中期,出现了资本主义萌芽,郑和也没有去制止这种行为。
“我夫君毕竟是,当朝三品大员,薄木棺材不行,要用红木的,而且要厚。”夏怜惜抹掉脸上眼泪,讨价还价道。
郑和点点头,饶有兴致道:“红木棺材可不便宜,那你可就欠我40两白银了,也就是说,你需要给我当八年的贴身丫鬟,才能自由。”
夏怜惜攥着拳头,露出怨恨的眼神:
“我琴棋书画,金口玉箫,冠绝京城,又有京师四美之一的称号,更是处子……”
她说到处子二字,停顿了一下,开始谈起了条件:
“我给你当丫鬟,其价值远不止,每年2两白银这么便宜,40两白银,只能给你当一年贴身丫鬟。”
“可以。”郑和笑笑,8年砍成1年,对方倒也会持家,便答应了下来,
随后林千户重新立下卖身契,两人各自签字画押,这卖身契就算正式生效了。
郑和没有浪费时间,当即命令锦衣卫,将抄家所得装上马车,开始招摇过市。
没错,就是要拿抄家所得,招摇过市。
十辆马车,其中五辆装白银,五辆装珠宝,由51名锦衣卫护卫。
还有京师四美之一的夏怜惜,坐在马车上,供众人欣赏。
如此浩浩荡荡的队伍,走到哪里,都是一道引人驻足围观的风景线。
郑和这样做,是在狠狠打反对派文臣的脸,打江浙走私集团的脸。
在皇宫内,有皇帝朱瞻基撑腰,反对派文臣不敢拿郑和怎么样。
出了皇宫,没人撑腰,抄了解玉的家,得了便宜还卖乖,竟然还敢游街挑衅。
这不是逼着反对派文臣们,找刺客暗杀他吗?
这一点,郑和自然明白,他这样做,自然有他的打算。
“解玉,贪污受贿,我锦衣卫奉命抄家,特将所抄家产,游街示众,以儆效尤,谁若敢贪污,我们锦衣卫就敢抄谁的家。”
坐在马车内的郑和,看着林千户在外面,敲着锣喊着,街道两旁的百姓,皆驻足围观,纷纷讨论。
十辆马车行至南街集市,郑和命令队伍停下。
南街集市是京师,最繁华,商贾最多,人流量最多的地方。
也是宣传打广告的好地方。
郑和早已在马车内,脱掉蟒袍,恢复之前的常服。站在马车上,扫视下面围观的人群。
大声道:“乡亲们,我们锦衣卫刚刚抄了解玉解府的家,抄出五马车的珠宝,想要兑换成白银。”
“所以三天后,我们会在这里,举行一场拍卖会,到时候乡亲们,有看的上的东西,尽可以拍下。”
郑和说着,命令锦衣卫,将那五马车箱子打开,里面珠宝,玛瑙,文人墨宝,各式各样的宝贝,应有尽有。
箱子里面的东西,都是珍品,或者是西洋之物,都是上流社会人,才有权力把玩的东西。
很少在市面上流通,他们那些商贾平民,平时根本接触不到,瞬间引来贪婪的目光。
当然,也有不少人的目光,投放在夏怜惜身上,男人嘛,都有颗爱美之心。
现场五十多名锦衣卫,在一旁压场,让这些人的贪婪,也不敢太放肆。
郑和看过众人的反应,笑笑又道:
“这可都是朝中三品大员,爱不释手的东西,买了绝对不吃亏,明天我将会把这些珍品明细,贴出来,请诸位三天后,前来捧场。”
简短说完之后,郑和准备返回马车内,前往下一个目的地。
“大人,马车上,那个小娘子卖吗?”
这时人群中,传来一句极其响亮,又猥琐的声音。
这句话,也说出场中不少人的心声。
郑和身体一怔,夏怜惜是自己的丫鬟,从没想过要卖,转身看向声音的来源地。
对方是一个满脸流油,身材极胖,相貌丑陋的家伙,身穿上等丝绸,黑而肥硕的拇指上,还带着玉扳指。
这打扮,一眼看出是个大富商,富得流油的那种,正一脸淫笑的看着夏怜惜。
夏怜惜看见那个胖富商,脸上泛起恶心之色。
她看向郑和,一脸的愤怒之色,像是在告诉郑和,如果敢把我卖给那富商,我就死给你看。
郑和用眼神示意两个小旗官,控制住夏怜惜,别让她做出格的事。
夏怜惜想要反抗,想要骂人。
这次锦衣卫没给她任何机会,直接绑了起来。
郑和指着夏怜惜,当即对那个胖富商道:
“哦,兄弟,有心买下她,不知道有没有实力。”
胖富商看着夏怜惜,两眼直勾勾的,目光一刻都没离开过,恨不得现在就买下她。
面对郑和的言语,他挥挥手敷衍道:
“大人,你可以打听打听,钱百万是谁,就知道我有没有实力了。”
林千户在一旁急忙介绍,钱百万的个人信息。
钱百万,京师第三富商,皇帝朱瞻基,在打服北方鞑靼后,施行边境互市,造就出一批富人。
这个钱百万,就是那批富人之一,家产万贯,为人贪财好色,听说一天可御十女。
据传他家中,藏有二十颗,百斤重的银冬瓜。
二十颗百斤重的银冬瓜,这能化成多少两白银。
明朝,一斤十六两,一百斤就是1600两,二十颗就是32000两,这等同于,抄了六个三品大员的家。
听完介绍,郑和脸上笑意,很浓。
这哪里是富商啊,这不就是一茬,长得又高又绿又肥的韭菜嘛。
“感谢我钱百万大哥,送来的二十颗银冬瓜。”
郑和在心中默念,已经替那几十颗银冬瓜,换了主人。
他的另一手,已经伸入怀中,摸出夏怜惜的卖身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