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只快乐的毛豆豆的小说穿越之草包小姐的大佬之路火爆上线,主角是叶之初谭思钦,主要讲述了:“三无人员”(无财、无貌、无对象)叶之秋因为车祸意外死亡,穿越到一个架空朝代翼朝。叶之初醒来后发现自己竟成了翼朝丞相之女,人称草包小姐。叶知秋发誓要改变前世的活法。于内,清除草包小姐身边的眼线,斗姨娘
第3章 谭思钦的“猪蹄小姐”
叶之初又让红杏把她昏迷前发生的事情告诉了她。
原来她昏迷前是准备见自己的未婚夫的?
这是有多恋爱脑啊!叶之初又在吐糟自己的身体。
叶之初和京城世族大家谭家独子谭思钦订有婚约。
听闻那谭思钦长相俊美,身世显赫,可谓是前途无量,是京城数一数二的青年才俊,因此成了无数京城官家小姐心仪的对象。
叶之初也不例外。
叶之初自从远远地看到谭思钦一眼后,便犯了花痴,得了相思病,每天呆呆地想着谭思钦。
叶之初于是就对自己的父亲说自己喜欢谭思钦,非他不嫁。
叶诚本就对周氏愧疚不已,几乎对叶之初有求必应。
尽管叶诚觉得自家女儿不靠谱,但是自家女儿相貌也是倾国倾城,配那谭思钦是绰绰有余。
结果叶诚竟真硬着老脸和周氏一起去谭家提亲。
叶诚把自己的闺女吹捧的跟天上的仙女似的,没想到这婚事竟然成了!
可见天下父母心都是相通的,无论自己的孩子在他人眼中有多糟糕,至少在父母心中是极好的。
从此,京城人人都知道叶家那个草包小姐竟然攀上了京城万千少女的梦中情人谭思钦,惹得官家小姐们对叶之初更加不满。
其实,她也没做什么罪恶滔天的坏事啊!
世人只知道落井下石,只愿意听到他们愿意听的话,哪管真实性有几分呢?
他们也愿意在本就声名狼藉的草包小姐身上再加一个罪名,当做他们饭后茶余的笑料。
正所谓: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当然,叶之清对叶之初更加不满。
谭思钦是她叶之清的,是她叶之清一眼就相中的如意郎君。
叶之清也曾试着让赵姨娘去找叶诚,告诉父亲她的心上人也是谭思钦。
哪知,赵氏去问了之后碰了一鼻子灰。
赵氏遭到严厉训斥,叶诚说她尊卑不分、痴心妄想,还因此半个多月没来过赵氏房里。
从此后,赵氏再也不敢跟叶诚提这件事。
原来,她的爹爹竟然为叶之初去谭家提亲了!
果然从小到大,叶之初才是叶诚最疼的孩子,而她叶之清只是一个可有可无的庶女。
凭什么!叶之清恨得咬牙切齿。
叶之初浑然不觉,每天兴致勃勃地给叶之清说着谭思钦如何如何的帅气,如何如何的温柔,如何的富有才华……
其实这些都是叶之初臆想出来的,奈何招致嫉妒却仍不自知。
有一天,叶之清的弟弟叶之同从白鹿书院回来,兴奋地说道:“阿姐,你猜我在书院见到谁了?”
两人都好奇地回头。
叶之同是赵姨娘的儿子,仅比叶之清小一岁。
十三四岁的少年,长得白白净净,身高却已超过叶之初,高瘦清俊,眉眼间颇有赵姨娘的影子,又给他添了一分精明。
“我未来的姐夫谭思钦。”叶之同夸张地说道。
“他昨天刚到书院,比我高四届,还来给我们分享读书心得呢?长得高大英俊、学识渊博,长姐的眼光果真很好。”
叶之初一听便来劲了,忙着问东问西。
她还专门写了个纸条,关于谭思钦的一切。
谭思钦喜欢吃什么?
谭思钦喜欢什么样的颜色?
谭思钦喜欢什么样的女孩子?
谭思钦性格怎么样?
……
“好弟弟,明天去书院务必把这些信息都调查出来。”叶之初央求道。
此时的叶之清已经嫉妒得发疯。
叶之初却浑然不觉,仍美滋滋地哼着小曲。
“叶之初,我绝对不会让你如愿的!”叶之清的眼神阴狠起来。
第二天放学,叶之同刚从书院回来,叶之初就把叶之同叫到跟前,问他要昨天的纸条。
叶之同虽然不喜欢她的长姐,觉得她言行举止太出格,可内心里也希望长姐有个好归宿。
当叶之初问他要纸条时,叶之同犹豫了。
可是叶之初三下五除二就搜他的身,叶之同只好给她了。
叶之同轻轻地叹了口气,对叶之初说:“其实这也不一定准确。”
叶之同似乎想要提醒叶之初什么,可是叶之初拿着纸条早就跑没影了。
叶之初竟不知死活地找来叶之清,问问她有何建议。
“你可以去书院门口去等他,下学了定能见到他,相信他一定很喜欢你给他的惊喜的!”叶之清说道。
叶之初又忍不住吐槽自己的身体,人家说惊喜就是惊喜,难道不是惊吓?
叶之初拿出刚才的纸条,看了之后她也很诧异。
谭思钦喜欢吃卤猪蹄
谭思钦喜欢大红色
谭思钦喜欢主动地追求爱情的女孩子
谭思钦性格非常温柔
……
叶之初发现谭思钦喜欢的她好像都具备,难道两人真是天作之合?
怪不得谭家能答应爹爹的求婚。
果然是赵姨娘眼光好,说我适合这些颜色,赵姨娘比我亲娘好多了……
真是草包!叶之初又忍不住吐槽。
于是白鹿书院就有了这样的一幕:“一个穿着大红衣衫的妙龄少女,脸上涂着厚厚的红红的胭脂,涂着大红唇的血盆大口狠狠地啃着猪蹄,仿佛是世上无上的美味,另一只手也不闲着,还拿着一个油纸包着的猪蹄,在等她的少年郎。”
谭思钦刚出书院门口就看到了这一幕。
他本来还想着这是哪家的傻子干这傻事!
“思钦!”谭思钦忽然听到这个声音正是那个猪蹄姑娘朝他发出的。
谭思钦本能地再次扭头,只见猪蹄姑娘奔向他。
他吓呆了,心想自己遭了什么孽,怎么什么人都能吸引,哪怕自己魅力很大,可也不能阿猫阿狗都来找他吧!
“思钦,是我,我是叶之初啊”叶之初急切地说道。
“她可是你的未婚妻”。只见叶之清的声音明显地拔高了。
一行学子听到不由得驻足观看。
谭思钦目瞪口呆。
他昨天刚从临县求学回来。
刚回到家,他的父亲谭宗义就说给他谭思钦定了一门好亲事。
谭思钦本来就很反感父母不经过他的同意擅自决定自己的婚事,随口说出自己不同意。
哪知谭宗义认为叶家的女儿才貌双全,又是丞相之女,绝对是良配。
谭思钦只能暂时妥协,想着一定找准时机去叶家退婚。
这就是父亲给他千挑万选的才貌双全的叶家女儿?
此刻谭思钦脑袋嗡嗡的,果真是好女儿,可是他谭思钦消化不了,晚上只怕会做噩梦!
可是这个叶之初竟还不知死活地把猪蹄递给他,还说:“郎君,饿了吧!这个可是京城卤的最好吃的多味斋的猪蹄,今天我早上起来排了一个时辰才买到的。可好吃了,你尝尝!”
谭思钦不为所动,目光渐冷了下来!
“谭公子,请不要误会,这只是我长姐的一片心意!”叶之清赶忙说道,脸上红红的。
“不关你的事情!”谭思钦冷冷地对叶之清说道。
“请公子不要责怪长姐!”叶之清又补充道。
谭思钦审视了叶之清一番,若有所悟,仍是一言不发。
叶之初仍不管不顾,大声说:“谭思钦,我喜欢你!”
“我一点也不喜欢你!叶姑娘请自重!你这样做只会招人厌弃!我会最快地速度到丞相府退亲,否则我害怕夜夜吓得难眠!”谭思钦忍无可忍,终于说出来这些话,然后头也不回地走了。
叶之初喃喃地说:“这不是你喜欢的吗?为什么会生气?”
叶之初竟委屈地大哭起来。
叶之初的失声痛哭引起了学子们阵阵嘲笑。
“切,谁会拿猪蹄来约会!真是油腻!”
“一身穿着红色,大白天出来吓人,不知道的还以为是30多岁的妇人呢?真是庸俗不堪!”
“谭兄仪表堂堂,怎会喜欢这个草包!定是草包利用丞相府的权势逼婚……”
书院学子们议论纷纷,一时间丞相家的草包小姐手拿猪蹄吓跑未婚夫惨遭退婚的消息传遍了大街小巷。
叶之初成了人人谈论的笑柄。
叶之初回到家中,羞愤难当,把自己反锁在屋内,任谁喊叫都不出门,大哭了一场后,便沉沉睡去。
叶之初半夜醒来,口渴难忍,喝了杯水,然后就中了毒差点性命不保。
真是名副其实的草包啊!叶之初再次扶额叹息道。
叶之初了解了其中的缘由后,暗暗分析着其中的蹊跷。
首先,那张关于谭思钦的爱好的字条很可能是问题的根源。
纸条是叶之同负责的,那么叶之同难逃干系。
再者,叶之初已遭谭思钦厌弃退婚,名誉扫地,叶之清目的已达到,为何还要斩尽杀绝,难道她竟恨她到这种地步了,只盼她死?如果不是赵氏母女,那又是谁想害死她呢?
梳理好这些,叶之初对红杏说道:“带我去见母亲。”
叶之初醒来后,确实是不知道周氏住在哪里,她也未曾主动去拜见过周氏。
红杏带着她走到丞相府的后院,越往里走,越觉得荒凉。
拐了七八条小路后,终于到达了周氏的住处。
只见这里虽然偏僻荒凉,却难得的安宁祥和。
周氏此时正在练习剑术。
只见周氏浅青色的身影如轻盈的飞燕,手腕轻轻转动,那青剑也如闪电般飞速转动,剑光闪闪,与周围的景物浑然一体,竟让人不由得看呆了。
周氏舞剑完毕,发现了在此等候的女儿。
“拜见母亲大人!”叶之初行礼道。
“你这丫头难得懂得礼数,我们是亲母女,不必多礼。”周氏温柔地说道。
“孩儿以前不懂事,做事情伤了母亲的心,请母亲原谅孩儿。”
周氏知道叶之初说的是赵氏母女的事情。
其实周氏看到自己十月怀胎辛辛苦苦养大的闺女却那么容易被他人几句挑拨离间之言就离开自己,心里自然十分悲痛。
既自责自己没有给予孩子足够多的爱与温柔,对她要求太严;又觉得孩子不争气,太容易受人蛊惑。
周氏想着,无论孩子跟不跟她亲近,只要大事她把着关,有丞相嫡女这个身份总会一生无虞,顺风顺水过完这一辈子。
在跟谭家的订婚上,其实周氏也是认同的,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谭家是世族大户,又只有一个孩子,将来叶之初嫁过去也不用处理太过于复杂的人际关系。
可周氏没有想到,有人竟想要置她女儿于死地!这是周氏所不能容忍的。
“孩儿过来,想请求母亲教孩儿剑术,孩儿也可以保护自己。”
周氏觉得自己的女儿长大了。以前叶之初总怕累,死活不愿意学,而今竟愿意主动来学,周氏当然开心不已。
随即,周氏就开始教叶之初剑术的基本功——扎马步。
“双脚外开,与肩同宽,双腿微蹲,重心下移……”
周氏耐心地教着,时不时温柔地让叶之初纠正姿势。
叶之初久违地感受到了来自母亲的发自内心的爱恋。
这种爱与前世叶之初的母亲一味索取的爱不同,这是一种真挚的、润物细无声的爱。
想到此,叶之初不由得红了眼眶,一把扑向周氏怀里。
周氏也感觉自己女儿跟以往不太一样,办事稳重了许多。
母女俩在这黄昏的院中静静相拥,美的竟像是一幅水墨画。
“希望母亲帮孩儿调查孩儿院中的丫鬟婆子。”叶之初在母亲耳旁轻轻地说道。
母女俩人相视一笑,一切尽在不言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