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喜欢看玄幻类型的小说吗?一定不要错过夜夜飞的一本新书《幻宋》 ,主角是宋起刘脉。书中主要讲述了:突然,一阵冷风袭来,宋起慌忙闪到一旁,数十只冷箭密集地射入狼人身体,将它的头射成刺猬头,不过只是粘住皮毛罢了,普通的雕翎箭根本射不透它的皮和刚毛。又是萧瑟!他不知从哪里冒出来,手里拿着弓箭,耀武扬威,……
《幻宋》 免费试读
突然,一阵冷风袭来,宋起慌忙闪到一旁,数十只冷箭密集地射入狼人身体,将它的头射成刺猬头,不过只是粘住皮毛罢了,普通的雕翎箭根本射不透它的皮和刚毛。
又是萧瑟!
他不知从哪里冒出来,手里拿着弓箭,耀武扬威,得意道:“狼人被我射杀啦!”
他手下那几个契丹人配合着鼓掌叫好,欢呼雀跃。
泥马!你们躲在暗处看我一个人与狼人厮杀,不帮忙倒也罢了,竟然明目张胆地来抢功。
天下竟有如此厚颜无耻之人!
“草!”宋起低声骂了一句。
“大家都看到了,狼人是我杀的,你还恢复不了自由身!”萧瑟狞笑道。
屡次三番与我作对,又欺辱我,真想扑上去手刃之,但他忍住了,小不忍则乱大谋。
众人都围上来,为萧瑟祝贺。
宋起则默默坐在一旁喝水补充能量。
公主巡视完现场,走过来,拍拍宋起的肩膀,激赏道:“果然是英雄出少年啊。哦,你受伤了?没事吧?”
公主也不过十七八岁吧?这是一种沉浸式表演。
宋起这才发现,狼人在倒下前,伸手抓了一把,将他的左臂抓破,血染衣襟。
公主从怀里拿出一块绢帛,扔过来道:“缠住,止血。”那是公主的手帕,自己怎么能随意糟蹋,便从身上扯下一块破布,胡乱地缠上了。
不巧,扯去那块正好是腹部,于是六块腹肌再次若隐若现,晃得公主有些晕。
宋起正要将手帕还回去,公主正色道:“送给你了,算是奖赏吧。上面画着一只凤凰,在九天之上展翅翱翔,这幅画是我呕心沥血之作,如果你喜欢,我可以教你画。”
宋起展开一看,上面一只尖嘴猴腮的野鸭在池塘上面扑棱……
“嗯,我喜欢凤凰,但是不喜欢画画,谢谢啦。”宋起不忍打击这个唯一把自己当做人看的契丹人,便收下了手帕。
“你到底是不是宋国间谍?”
“我说过,我就是个鹿皮商人。”
“那就好。”公主沉吟道。
这时,萧瑟发现了狼人脖子围着一道项圈,那是金子锻造的,契丹人向来对金子着迷,纷纷要求卸下来作为战利品。
萧瑟同意,一个士兵检查了项圈半天,终于在侧面找到了卡扣,解开,项圈终于掉落。可是要拿下来,就必须把狼头抬起来。三个契丹士兵一起抬狼头。
谁也没有想到的是,狼人突然睁开眼睛,怒吼一声,双手将那三个愣住的士兵揽在怀里,用力一挤,三人脑浆崩裂。
公主吓得妈呀一声尖叫,起身就要跑开,却一头跑进了宋起的怀抱。
嗯,壮美公主确实壮美。该壮美的地方壮美,不该的地方秀美。
宋起慌忙松开了公主。
现场立时乱作一团。
狼人竟然没死,刚才只是因为受伤昏厥而已。
狼亦黠矣!乃善假寐!
众将士看到狼人复活,皆惊恐万分,呆若木鸡。萧瑟见势不妙,悄悄地向后退却。
这到底是怎样一头怪物,都特么伤成这样了,还不死,实在太恐怖了。
公主抖擞精神,将宋起拦到了身后,慨然道:“不要慌!”
此刻,狼人已经重新拿起了大板斧,仰天嘶吼,震得周遭树上的积雪掉落一大片。
公主打了一个手势,众人迅速围成一个圆圈,里三层外三层,将狼人围在了中央。
狼人看到最里层是哥哒克人,眼睛睁得更大了,瞬间烧成了血红色,摇摇晃晃,砍杀过来。最外围的将士立即架起短弓,射向狼人,瞬间,狼人浑身插满箭镞。
狼人恼羞成怒,拔掉身上的箭,猛掷回来,五六个哥哒克人躲闪不及被射穿,一片惨叫,倒在了地上。
宋起站在外侧的巨石之上,高声提醒道:“蛇打七寸,它的命门在咽喉。”
可现场混乱,无人听。
公主为了展示男人的勇猛,毅然加入了战斗,将长枪往地上一戳,身体腾空而起,空中翻个跟头拔起了长枪,顺势狠狠刺向狼人。
狼人体型庞大,行动笨拙,又有伤在身,想躲却已经来不及,只听噗地一声,枪头刺入了狼人的胸口,狼人痛苦地叫了一声,拿起板斧朝着尚在空中飞腾的公主砍了过去,公主将身体扭成了麻花一般,惊险躲过。
谁知狼人长长的手臂跟着板斧击来,公主这次未能躲过,被击中后背,妈呀一声惨叫,飞出了数丈开外,重重摔在地上。
狼人继续挥动板斧四处冲杀,所过之处,树倒人亡。士兵们都杀红了眼,不顾生死,围住狼人,挥动武器,不断砍杀。顷刻之间,狼人身上留下无数道伤口,而十几个士兵战死。
公主忍痛爬起来,大喊一声:“绊马索!”
众将士明白她的意思,纷纷从腰间掏出十几条绊马索,飞到树上,围着狼人拉着绳索来回穿梭,顷刻之间,便用绊马索将狼人缠了数匝。
狼人欲用板斧砍断绳索,宋起不会再给它时间了,跃到空中劈杀下来,狼人拿起板斧抵挡,宋起却忽地落到地上,贴着雪地从狼人裆下飞了出来,人过刀到,狼人的手指和板斧便一同掉落在了地上。
狼人立在原地,手上血流如注。
宋起躺在地上,正对着狼人的咽喉,这是千载难逢的机会,他急速撘上两支箭,用力射了出去,只听噗地一声,两支箭一齐射穿了狼人的咽喉。
狼人一声惨叫,口中黑血流出,双目荧光一闪,骤然黯淡无光,似乎有一股凉风钻入他的嘴中,像一粒豆子,顺着食管滑进去了。
宋起四处看了看,此时并没有风。
再看狼人,脑袋一歪,断气而亡。
将士们松了绳索,狼人没了支撑仰面倒了下来。
经过确认,狼人已死。
这一次,众人将宋起围在中间,欢庆胜利,膜拜英雄。
宋起心里琢磨着妖丹的事儿,反而很安静。
公主上下打量着宋起,高兴地宣布道:“你兑现了你的承诺,本将军也兑现承诺。从现在开始,你自由了!”
宋起淡然一笑,这一切都在意料之中。
此一役,契丹与哥哒克人战死十九人,伤十三人。
然而,萧瑟却不见了踪影,公主一问,有个士兵说,刚才混战时,萧瑟脚底抹油溜了。
“临阵逃脱!懦夫!”公主脸色铁青。
此地不宜久留,众人将怪兽用绳索缠好,五匹马拉着向山下撤去。
雪还在下,此时已到薄暮时分。
森林中不时传来奇异而惊悚的怪声,将士们又冷又累又怕,急匆匆行了半个时辰,进入一片桦树林,出了这片林子,便可进入平原,就能看到巍巍耸立的城池了。
达旦猛然想到了什么,悄声对公主道:“对了,袭击我们的有四头狼人,死了两个,另外两个呢?”
话音刚落,地动山摇,从丛林两翼走出两个庞然大物,拦住了去路,是个头更为硕大的狼人。
但它们并未立即攻击,而是指了指狼人尸体,又指了指自己的肩膀。
那是要收回狼尸的意思!
但是,狼尸是战利品,更是重要的研究对象,是将士们用命换来的,公主自然不愿意,煽动将士道:“兄弟们,杀要杀得痛快,死要死得值得,太阳神会赐予你们力量,也会记住你们的英勇!”
这一刻,真像个爷们儿!
宋起比谁更愿意得到狼尸,毕竟燕王要研究,他自己也想得到妖丹。可是他也明白,不能再硬拼了,忙劝道:“将军请三思,再打下去,只会死更多人!”
“若是狼人得到了尸体,再杀过来呢?”公主反问道。
“不会。尸体到了它们手上,它们便更有顾忌了。它们累了,损失也不小,不想再打了。”
公主想了想,觉得他说得有道理,再环顾四周,将士们面露惊恐、士气低落,且天已经黑下来了,便命道:“把狼尸还给它们吧。”
士兵解开绳索,将板车推到了中央,然后闪身回来。
较高的狼人来到狼尸跟前,蹲下来,抚摸了片刻,神情悲伤,慢慢站起身,用手比划了一阵。
达旦猜测道:“它在问,是谁杀死了狼人?”
“我!”宋起走向前,冷冷望着狼人。
狼人亦死死盯着他,眼睛里集聚着万股杀气,又有着莫名的敬意。
较矮的狼人手里还牵着一根绳子,用力一拽,从石头后面拽出一个人来,是萧瑟。
他被绑住了双手,惊恐万状,带着哭腔喊道:“公主快救我!”那场景才是真的萧瑟。
公主大吃一惊,忙道:“不要伤害他!”毕竟这是萧太后的丛侄,不能死,两家正在撮合他和自己的婚姻。要死,也不能死在自己手里。
狼人咧嘴,似乎在笑,再次比划着手势,萧瑟道:“将军,它的意思是交换。”
狼人点点头。
公主大义凛然道:“我……”说完停住了,目光落在了宋起的脸上,“我想,你比较合适。”
到了关键时刻,自然是他这个宋人做牺牲品,宋起也觉得这样比较好,便朗声道:“换我!”
说罢,他扔掉长马刀,径直走向狼人。舍不得孩子套不住狼,豁出去了!
待他走到距离狼人仅有十步开外,狼人丢开绳子,萧瑟一路连滚带爬,回到了契丹阵营,抱着一名士兵痛哭流涕。
真特么丢萧太后的人!
较矮的狼人扛起狼尸,招呼宋起一起走。
宋起回头向公主眨眨眼道:“将军,你们先回,我去去就来。”
这个时候,竟然如此从容而自信!
可公主对他是没有一点信心,依依不舍地与他挥手永别,眼眶都有些湿润了。
就这样,在众目睽睽之下,宋起夹在两头巨狼之间,迅速消失在丛林中。
行进了大约两刻时间,树木越来越稀疏,积雪也越来越少,眼看就要走出密林,一条狭窄险峻的山路若隐若现,前面是绝命峡谷一线天,过了峡谷便是伯利亚冰原。
他们这是要将自己带往何处?宋起心中七上八下,前后两只巨兽如两道移动的高墙将自己围堵在中间,无处遁形,而随着离人类活动的地方越来越远,逃命的几率也越来越小,更别提窃取狼尸身上的妖丹了。
燕王说要割开妖兽的丹田去寻找妖丹,所以我太难了。
大意了,跟狼走,或许不是一个好的选择。宋起有点后悔了,下次一定耗子尾汁!
当然,如果还有下次的话。
此情此景,我想唱歌一首。
那就唱吧,为自己壮行。妈妈说,当你心情不好的时候,就不停地唱歌,当前脑分泌足够多的多巴胺,你就会感到快乐,变得勇敢!
“两位狼妖,一首《孤勇者》送给你们,也送给我自己。”宋起清了清嗓子,简单点吧,腹腔共鸣即可,可惜自己没有练过什么修仙术,不然用点什么星辰之力,那可能就山川共鸣了。
“……他们说要带着光,驯服每一头怪兽;他们说要缝好你的伤,没有人爱小丑,为何孤独不可光荣;人只有不完美,值得歌颂……去吗?配吗?这褴褛的披风,战吗?战啊!以最卑微的梦;致那黑夜中的呜咽与怒吼,谁说站在光里的才算英雄……”
我特么的不就是孤勇者吗!
宋起唱得悲壮满怀、泪流满面。一开始他就把调子起得老高,到后面高潮部分只能用头腔共鸣,甚至是嘶吼。在山林遮蔽的环境下,歌声回荡在山谷中,产生了一定的共鸣效果。
真挺震撼的!
当然,这首歌唱得也卓有成效,成功地将两个狼人唱嗨了,它们捂住耳朵,停下脚步,晃动着身体,似乎要翩翩起舞,不,更准确的说是要跳迪斯科,只是它们跳舞的样子太凶了,张着血盆大嘴,发出震天响的怒吼……嗯,要是有个DJ,再来点酒精,配上电子噪音,特么的,这俩狼妖指定能嗨翻全场。
不,不对,它们不是在嗨,而是发怒,只是从烦躁到生气再到暴怒之间的时间有点长。毕竟是野兽,反射弧长也可以理解的。
宋起还想继续唱,直到把它们唱得跳崖自尽或者撞山而亡,忽然发现,完犊子,声音出不来了!
妈呀,自己的小身板被那头高个狼人攥在手里,就跟个胡萝卜一样,随时可以送入口中嚼着吃,而宝贵的咽喉被人家半根手指卡住,呼吸都困难,当然唱不出来了。
但那也要唱啊,万一像《喀秋莎》那样把对方咔嚓了呢?
没有万一,狼人伸出了两个筷子长的尖牙,对准他的右肩,啃了过来。
还好,没肯掉肉,只刺入而已。但是好痛,似乎有一股暖流注入了自己体内,而自己的暖流也跑出来了,湿了衣襟。那是血!
在狼人手指放松的一刹那,宋起又来了一句:“致那黑夜中的呜咽与怒吼,谁说站在光里的才算英雄!”
狼人实在受不了,一把丢开他,抱着头逃之夭夭。
不是,等等,副歌还没唱完……有那么难听吗?
另外一头狼人也不干了,捡起刚才为了跳舞而扔在地上的狼尸,向着一线天逃去。
“喂,哥们儿,你们不要签名吗?”
狼人回头瞪他一眼,那真是生无可恋般厌恶的表情,然后就继续往前快步跨去。
“等等!妖丹给我啊。”宋起追了过去,一路追到一线天,那是一条仅容一头狼人侧身弯腰穿行的峡谷,这个时候袭击狼人,准没跑。
狼人终于停住了,挥挥手,像撵苍蝇一样,呜呜啦啦地说着什么。
宋起不明白啥意思,便要近前交流。
狼人紧急打出了红灯停的手势,然后指了指狼尸的丹田,摇摇头,意思是没有了,又指了指宋起的胸口,意思是,在你体内了。
不会吧?
狼人点点头。
宋起猛然想起,狼人死的时候,一股灵风进入了自己的体内,难道那就是妖丹?
狼人怕宋起再追过来,干脆用狼尸堵住了一线天的通道,这招够狠,宋起无论如何是过不去了。
说实话,他也不想追,不然有失体面,你想,只有粉丝追歌手的,哪有歌手追粉丝的!
宋起转身,向西狼关跑去。
泥马,再不跑,两头狼回过神,不把自己当胡萝卜啃了才怪!
……
与此同时,耶律壮美终于相信了那个古老的传说——冰寒遮天日,狼人统雪原。
回到西狼关,壮美公主立即封锁消息,召集边境各路将军商议对策。经过紧急磋商,最后商定,边境不点烽火台,以免引起恐慌,密报传送,全边境进入高级戒备。
部署完毕,她命人备好快马,带上狼头和狼人画像,时刻准备赶往大辽国南京幽州,她要面见皇帝耶律隆和太后萧云云。
萧瑟多次催促立即启程。他一刻都不想呆在这个鬼地方,出来旅个游,算是有了戍边的经历,回到京城该提拔了。但首先要活着回去才行。
可公主迟迟不肯动身,她在等待一个人。
当晚子时,公主等的人来了。
宋起。
他风尘仆仆地来到了将军府上,公主出门迎接。
他满身是雪,面色苍白,稍显稚嫩而俊无比俏的脸上,透露着逼人的坚毅、自信和俏皮。
公主终于换成了女装,锦衣白裘,浓眉大眼,鼻梁高挺,果然是英武少女。
“我就知道你能活着回来!”公主有点小激动,将他掐起来,转小孩一样转了三圈,公主手劲儿真大啊。
宋起知道他最关心什么,便道:“惭愧,我没弄清楚狼人要带我去哪里,究竟做什么,但在翻越杀狼峰的时候,我趁机逃走。它们追了一阵,被我甩掉了,然后我就赶了回来。”
“毫发无损?”
宋起点点头。
他撒谎了,暗暗忍住肩头阵阵的疼痛,那里被狼人的毒牙刺中,但也值了,妖丹拿到手了。
公主眼睛里闪过一丝狐疑,但没再多问,只道:“甚好,速速更衣,随我去幽州。”
幽州,多年前还是汉人的城市,那就意味着,距离故土越来越近了。
五更时分,一队轻骑兵从西狼关飞出,向幽州驰去,那里面有宋起。
这一年是大宋隆盛三年。
此大宋与历史上的北宋诸多雷同,却又有不少不同。这叫平行空间或者多重宇宙。
宋起是一名普通研究员,隶属大宋最神秘的部门——异类局,专门研究异类物种,对抗暗黑世界。
三个月前,他以鹿皮商人的身份潜入西狼关,任务是探查印证狼人的信息。
狼人存在,且有组织,很强大,五百年前那条谶言,正在悄悄变成现实。
这是条激动人心而又事关国运的重磅情报。
他必须尽快回到宋国,向异类局局长燕王禀报详情。
天下将变,大变!
小说《幻宋》试读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