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热门小说《重生后甜系美人变大佬了》 是大神级网文作者月知南山的代表作,主角是沈思玥顾瑾。书中主要讲述了:色授魂与,心愉于侧。一见思玥暖终生,有了你我的生命才有了光。——顾瑾情投意合,心倾于侧。那年花开正半夏,你从七彩祥云中来。——沈思玥清晨,初阳,睡美人。清晨的阳光透过窗户洒在一张双人床上,床上有一个身……
《重生后甜系美人变大佬了》 免费试读
色授魂与,心愉于侧。一见思玥暖终生,有了你我的生命才有了光。——顾瑾
情投意合,心倾于侧。那年花开正半夏,你从七彩祥云中来。——沈思玥
清晨,初阳,睡美人。
清晨的阳光透过窗户洒在一张双人床上,床上有一个身材修长、面容姣好的女孩子平稳的躺着。时间慢慢流逝,初阳的光洒射着缕缕光辉,一缕不小心照到了女孩的眸上,她缓缓的睁开了双眼。
墨色花盆里的芦荟有一枝开花的长茎探的老高,浅粉色的水杯放在旁边的床头柜上,左前方的书桌上摆满了高中的课本和练习册,电子闹钟又叮铃铃地响了……
这时候沈思玥猛地坐起身来,摸了摸自己的身体,能摸的到,又掐了一把,真的疼啊!
她真的又活了!
看着这个记忆里熟悉的屋子,这应该是回到了高中时代。开花的芦荟在她记忆里就那么一次,高一那会儿她妈还说了许久呢。
真的,她重生了,重新回到了高中时期。
她的灵魂已经在这光怪陆离的世界里飘荡了三年,三年里早已磨光了她年少时的张狂和结婚后的无奈,三年里她一直跟着顾瑾,这个最爱她的人,也是她的丈夫。
她是怎么死的来着,车祸。司机开着车送她去医院上班,路上竟然和闯红灯的救护车撞了,鲜红色的血浸满了一身白衣套装,最后也没抢救过来。
作为一个医生在拯救别人的时候万众瞩目,救活了,你就是他们的神,没救活,你就是他们的罪人。可怜又可笑的是,她最终没能救了自己,别人也没得救了她。
她现在想起顾瑾在她死后痛哭的场景都是揪心万分的,一个军人,手下管着那么多兵的大队长在自己的冰凉的身体旁哭的那样撕心裂肺。在那个时候,他就是普通的丈夫,不再是别人面前冷冰冰的队长了。
“玥玥,今天怎么起这么迟啊?虽然说星期六不上学了,也应该起来吃饭呀!快点起来洗漱一下啦!”
一阵呼喊声把沈思玥的思绪拉了回来。这熟悉的声音,是妈妈,是她的妈妈,是没有因生病去世的妈妈。
沈思玥连忙从床上爬了下来,穿上拖鞋就向外奔去,一把抱住了那个戴围裙的女人。
“妈,我想你了。”
数不尽的思念涌在脑海里,眼泪不争气地流了下来。在妈妈去世后她一直内疚,如果自己医术好一点是不是就可以救了她。现在重生回来,沈思玥发誓一定要让妈妈好好活着。
“你这傻丫头,昨天才见过,怎么了呀,睡糊涂啦,玥宝!”
妈妈轻轻拍着她的背膀,“好啦,好啦,快坐下吃饭吧,有你最爱的奶油蘑菇汤!”
“嗯。”沈思玥擦了擦眼角的泪痕,“我爸呢?”时间久远,她早就忘了这天爸爸干什么去了,也不在家。
“你爸呀,大清早就去了你赵伯伯家,这不是你赵伯伯家刚生了个儿子嘛,他说去沾沾喜气。”哎,他呀就羡慕人家的儿子。
是啊,她家就她一个女儿,爸爸虽然对她也不错,但他一直想要个儿子。他说儿子操练起来才更有劲,才放心把他扔到军营里去。
铃铃铃玲玲……“哦,哦,好的,我马上到。”
“玥宝,你先吃着,吃完把碗洗了,医院突然来电话说救助了一个急诊病人,需要护士去协助,妈妈先走了啊。”
说罢,沈妈妈急匆匆地去穿上浅灰色呢子大衣,扣上扣子,走向门前拿钥匙去了。
“知道了,妈,你路上注意安全。”沈思玥后来当了医生,自然知道医护行业有多么地忙碌,但是为了心中那份责任,电话呼叫的第一刻他们就会返回岗位,在充满消毒水味道的地方坚守着,为病人服务着。
沈思玥拿起不锈钢勺子,看着粉色的碗底心写着的“锦鲤附体”不由地笑了。
是啊,她这算是锦鲤附体了吧,让飘荡了三年的她还有机会重新回到高中。
虽然以前觉得重生、穿书之类的事情只发生在小说里,现在发生在了自己身上也是一份天大的幸运了。
收拾好碗筷,沈思玥站在窗口吹了吹风,感慨从前的风格外的轻。窗子旁边挂了一面镜子,沈思玥这时才好好地打量了自己,好好地看看十六岁的脸。
差一点到肩的头发,黝黑明亮,头应该算小,脸也很小,饱满的额头,立体的鼻子,适度尖翘的下巴,紧致清晰的下颌缘。眉毛纤细也浓黑,在这张脸上尤为贴切。嘴巴微张,非常可爱,很精致,也很诱人。
眼睛也是很圆的,眼尾下垂,增加柔和度和亲切感,五官可以说跟她的脸型超配超和谐了。这是十六岁的脸,和二十五岁比较起来是十分稚嫩的,却也是这个年纪应有的样子。后来的她成熟了许多,顾瑾也说他从甜系美人变成了知性天使,终究是变了。
翻开桌子上的课本,看着高一上学期的数学,集合、函数这些在她现在看来已经是小儿科了,虽然是许多年没看过了,但是这对于考上京大的沈思玥来说确实不算什么。她想,这个时候的顾瑾在干什么呢?
她认识顾瑾的时候是高三,她在安城三中,高三的第一次联考她考了全校第一。她们学校理科前五十名和文科前三十名是可以去一中考试的。
就是第二次联考,她认识了那个影响她一辈子的男人。那个时候的顾瑾应该算个大男孩吧。
还记得第一次在一中后门的巷子里遇见了他,男生有一头微微有些凌乱的碎发,帅气的脸棱廓分明,让人移不开眼只见那人俊美绝伦,脸如雕刻般五官分明,有棱有角的脸俊美异常。如果忽略他抽着烟的嘴和拿着棒子的手的话,可能他是一个好学生。配上松松垮垮的校服,挽着半边袖子,拿着一个棒子,一看就是校霸的标配。
也就是这样一个人在昏暗的巷子里救了她,也救赎了她。
不去想了,这辈子要先找到他,可不能让他再吃那么多苦了,受那么多罪了,有一辈就够了。这辈子换她来先爱他吧。
既然重新来一次,那她就要靠自己守护爱的人,救妈妈,护爸爸,也守护那个男人。
小说《重生后甜系美人变大佬了》试读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