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守墓人》中的李惊岚是很有趣的人物,作为一部悬疑灵异类型的小说被道门老九描述的非常生动,看的人很过瘾。《华夏守墓人》小说以930468字,最新章节第398章 你是谁?(第一部完)的已完结状态推荐给大家,希望大家能喜欢看这本小说。
一、作品简介
最近比较火的一本小说《华夏守墓人》,作者是道门老九,主角是李惊岚。主要讲述了:民国时期,曾出土过无数诡异的凶墓。其一就是:嗜血女尸墓!当时传教士史密斯正在天津盖教堂,结果挖出了一口大红棺材。一位高人厉喝道:再挖三尺,必出人命!史密斯不悦道:我就算挖四尺又能怎么样?高人冷笑离去。……
二、书友评论
番茄一股清流,看名字可能就会劝退好多人,但是读下去能发现它的独到魅力。书中没有什么霸道总裁爱上我,也没有什么一胎怀八个,书中有的是民国为国家抛头颅洒热血的有志青年。故事内容严谨,渲染力度极强,是我很难弃坑的小说。故事情节曲折婉转,让我几次都有柳暗花明又一村的感觉。希望能有更多人能够看这本小说,这书中的世界定不会让人失望!
必须推荐 喜欢看盗墓的这绝对是要看的 继三叔的《盗墓笔记》后 总算是又让我碰见一本我写的盗墓小说了 那种扮演小哥的 看多了会吐
非常不错,每个人物各有特色,支持老九赞
三、作品赏析
民国时期,曾出土过无数诡异的凶墓。
其一就是:嗜血女尸墓!
当时传教士史密斯正在天津盖教堂,结果挖出了一口大红棺材。
一位高人厉喝道:再挖三尺,必出人命!
史密斯不悦道:我就算挖四尺又能怎么样?
高人冷笑离去。
结果三尺之下,果真还有一口瘆人的红色小棺材。
最恐怖的是,自那以后,每过一天便有一名劳工失踪,每过一天小棺材都会咕咚咕咚往外冒血。
史密斯终于慌了,百般求回了那位高人。高人只交给他七根半米长的铁钉,让他按照‘上四下三’的规矩,把这大小两口棺材全部钉死。
当天夜里,两口棺材居然传来了的指甲抓挠的声音。
然后就是凄厉亢长的尖叫……据说,这尖叫声传遍了半个天津卫。
事后高人才解释说,这是一座罕见的子母连心棺,里面埋的是古时的一位丫鬟,在怀有身孕的情况下,被大夫人活活剖腹取婴。将一大一小俯身葬于此处,永世不得超生,这便是争宠的下场!
前几日就是这位丫鬟的美人僵尸,诱惑劳工吸干精元,来喂养小棺材里的恶胎。若是让恶胎出世,恐怕会酿出一场大祸!
说完高人当众撬开了两口棺材,大棺材里果真躺着一具肤白貌美、栩栩如生的女尸,小棺材里则是一个浑身长满黑毛的婴儿。
两具尸体均是千年不腐,伸出血红色的指甲,咧开白森森的獠牙。
表情令人毛骨悚然,只是却早已被铁钉钉死。
教父想出钱酬谢,高人只是笑笑,指了指女尸手腕上的镯子道:这对龙凤白玉莲花镯,归我了!
其二就是:莲子村蜈蚣墓!
当时一个叫做莲子村的地方,好吃腌菜。
所以家家户户门前都摆着一口腌菜坛子,然而恐怖就恐怖在此处。
某个雨天,那位高人路过,对着坛子只嗅了一鼻子,便脸色剧变。
他开口问村民:最近你们是不是小便增多,大便减少,甚至是不再大便了?
村民以为遇到了活神仙,老实交代:不仅如此,好几家婆姨男人都大了肚子……
高人顿时目眦欲裂道:所有坛子全部砸掉,全村搬到河对面,尚有一线生机!
说完他猛地揭开了腌菜坛子,但见几颗咸菜根里赫然爬出一条条泛着青色光泽的蜈蚣。
那蜈蚣千手千脚,煞是恐怖。
而大肚子的几户人家,男女老少已经被吃空成了一张皮,等高人赶去时,看到的画面就是:几张人皮里密密麻麻的产满了鱼子一样的蜈蚣卵。
高人叹了一口气,先将大部队送到了河对岸。
然后一人一刀,在潇潇雨幕中,孤身走向了蜈蚣窝……
事后村民们才得知,莲子村下有一座罕见的蜈蚣墓,里面葬着一位求长生不得的皇宫道士,还有他用丹炉豢养的剧毒蜈蚣。
如果高人再晚来哪怕一天,村民们的肚子里就会被产满蜈蚣卵,化为行尸走肉。
雨停之后,高人也走了,他还从道士的棺材里带走了一口泥碗。
村民们千恩万谢的同时,又恍然大悟:您不远万里,就是为了这口喂狗都嫌脏的碗?
高人笑笑:这可不是一般的碗,乃是宫窑秘制的:青花秋葵碗。
……
以上两桩奇事,都是真实发生的,高人叫做老姜,属于一个叫做‘麒麟’的神秘探宝组织。
麒麟到底是属于官方还是民间?我也不知道。因为组织里的每个人都对自己的经历守口如瓶,哪怕这段经历多么的恐怖,多么的匪夷所思。
但我唯一能确定的是,麒麟里的每一个成员,都是万中挑一的高手!
在和平年代,麒麟就是一只镇国神兽。
他们利用海量的知识,无敌的手段,帮助全国各地顺利挖掘古墓,取出国宝,平息各式各样诡异事件。
而在战乱年代,麒麟则会露出自己的獠牙。
无论是走私国宝的洋人,还是恶贯满盈的盗墓贼,一旦遭遇麒麟,这辈子都会被噩梦所支配。
因此当时盗墓圈子里还流传出一句话:宁惹阎王小鬼,不碰黑刀麒麟!
你要问我为什么知道这些?那是因为我曾经就是麒麟中的一员,而且有幸拜了人生中的第一个师父姜东虎,并随他守护了大半辈子的国家宝藏。
我叫李惊岚,二十岁那年考上了燕京历史研究院,当时院长表示考古界百废待兴,要把我们当下一代接班人培养。
于是第一年学的是考古挖掘,第二年学的是实弹射击,第三年学的是练胆。
所谓的练胆,就是用黑布蒙住我们的双眼,坐在卡车上拉到了一片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野外,然后一个个丢进古墓当中。
每个学生只配了一柄刀,一个手电筒,还有一把只有六颗子弹的手枪。
开始大家也没当回事,直到看见前一天还谈笑风生的同学,忽然尖叫着被一条触手拖走,我们才知道这不是演习!
人是被拖进黑暗尽头的石门里活活挤死的。
石门的缝隙只有四十厘米,我实在想象不到,到底是多么大的力量,才能将一个人碾碎骨骼拽进去?更不知道那石门后密密麻麻的触手,到底是什么人间凶物?我们只是初出茅庐的学生而已,为什么要用死亡来磨炼我们?
我只能看见,在手电筒的照射下,门上那触目惊心的血迹。
同学们有的因为恐惧在大哭,有的拔出枪到处开火,还有的转身想要逃走。
只有我开始竭尽全力的思考,这是一座什么年代的墓葬,那触手会是什么守墓兽,弱点是什么,我手里的几件东西管不管用。
墓有镂花金帽顶,应该是金国的!
触手很像是金国民间典籍里记载的:千手罗刹!
这是一种植物,可捆杀一切活物,弱点:怕光!
我看着满地零落的手电筒,随即一个计策在脑海中应运而生……
最后十五个学生,一死,十三逃。
唯独我一个人与千手罗刹恶斗到了最后,满身伤痕的爬出了这座古墓。
出来后看到一队荷枪实弹准备营救的考古专家才知道,1102号大墓虽然是考题,但初次挖掘的时候已经清空所有危险,所以才被用来测试新生。
我们遇到的千手罗刹是刚刚苏醒的。
所以这场练胆,从一开始就从普通难度变成了地狱级难度!
我当时也没工夫大骂,因为千手罗刹带给我的极度恐惧,令我连回忆都不敢回忆,只是一头栽在卡车上睡着了,临睡前好像听到院长说了句:你被他们看上了,明天会来接你!
当时我并不知道这句话是什么意思,现在想来,那是我一辈子的荣耀,也是我一辈子的噩梦。
第二天,果真有一个笑眯眯的老男人来到了学院楼下。
他开着一辆福特,下巴留有稀稀疏疏的胡茬,手里夹着根哈德门香烟。
“你就是李惊岚?”
见我点了点头,他淡淡吸了口烟:“听说你是1102号大墓唯一的幸存者,接下来你有两条路可以走。”
“一,转身上楼,忘掉昨天的一切,作为交换,毕业后蔡院长会给你安排一个教师职称,平平淡淡的过完这一生。”
“二,加入我们,你会看到这个世界真正神秘的一面!你会遇到更多凶险的古墓,恐怖的怪物,每分每秒都会接近死亡。当然,你也有机会见到这辈子都未曾见过的国家宝藏。”
说完,他打开了车门,意思是让我自行定夺。
“那我能问一个问题吗?”我怯生生的开口:“你们 到底是什么人?”
老男人迟疑了几秒,然后笑眯眯的露出腰间一截深黑色的奇怪刀柄。
“你……有没有听说过麒麟?”
小说《华夏守墓人》试读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