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高武:他隐居乡村当族长》这本玄幻脑洞小说造成的玄念太多,给人看不够的感觉。道韵生虽然没有过多华丽的词造,但是故事起伏迭宕,能够使之引人入胜,主角为杨林。喜欢玄幻脑洞小说的书友可以一看,《快穿高武:他隐居乡村当族长》小说已经写了153272字,目前连载中最新章节第83章 搜索一个女仆
一、作品简介
推荐一本网络作者道韵生的新书《快穿高武:他隐居乡村当族长》,主角是杨林。主要讲述了:当天空中出现第一道曙光,12个太阳开始陆续地露出边缘时,杨林又一次被它们的神奇给震撼了,从火红色到深紫色,从暖黄色到冷静的蓝色。太阳们逐渐升起,每一个太阳的光芒都似乎代表着一种情绪和力量,它们的光芒交……
二、书友评论
很好看,快穿高武:他隐居乡村当族长这本小说比有的分数高的小说还好看。是我喜欢看的小说。我看小说如果看不下去的话,基本上看不了几篇就没有翻阅的兴致了,这本小说就越看越好看!加油道韵生作者大大,赶快更新!
三、作品赏析
当天空中出现第一道曙光,12个太阳开始陆续地露出边缘时,杨林又一次被它们的神奇给震撼了,从火红色到深紫色,从暖黄色到冷静的蓝色。
太阳们逐渐升起,每一个太阳的光芒都似乎代表着一种情绪和力量,它们的光芒交织在一起,创造出一个五彩斑斓的世界。
能清晰的观察到,这个世界的光线,色彩要比前世地球更复杂,在太阳的照射下,他特别想制作一个玻璃三棱镜,看一看彩虹,是不是赤橙黄绿青蓝紫七色的。
他欣赏了好一会,才回过神。
准备开始工作了,今天有太多的事情需要做,又是劳累的一天啊。
站起身,精神抖擞的伸了个懒腰,一晚上没睡,居然一点困意都没有,他有点确定了,自己好像在这个世界,真的不用睡觉啊。
心中欢喜。
走到院子的角落,一匹角马悠闲的休息着,它的体型非常高大,肩高足有2.5米,在前世的地球,也只有很少的几个品种能比较,比如夏尔马之类的。
但这个世界,它只是很普通的一员,体重高达上千斤 ,重点是,这玩意可不是纯粹的食草动物,而是杂食性动物,肉类也是能吃的,头顶天生长着一根尖角,非常的坚韧,武力值并不低。
之所以能被人驯化,还是因为其有一个特性弱点,那就是忠诚,只要在出生的那一刻你在它身边,抱着它睡一天。
那么,这只角马就会对你一辈子不离不弃,哪怕是死,也要在一起。
所以,自从数万年前被人发现这个弱点后,这种生物就步入了千家万户。
于是,从那以后,这片神奇的大地上,它就成为了人类的三大伙伴之一,另两个,就是猎狗,和信鹰。
猎狗就不说了,好处多多,不光能帮你捕猎,还能看家护院,忠诚可靠。
需要重点说明的,就是信鹰了。
这个世界很大,交通和通讯就不用说了,很难解决,但是这个世界的人,也不是没有为此努力过,相反,很多大势力和强者都想方设法的去解决。
杨林的记忆里,当然不可能有这些高层信息,外面的那些大人物,用什么来通讯,他不知道,但是却知道底层是靠什么通讯的。
那就是信鹰。
这东西出现在数千年前,太久远了,具体时间不可考,或者说,山村里的人并不知道。
但它的来历却广为人知,那就是杂交而来,由四种鸟类配对,然后第三代才会出现这种信鹰。
它的强大之处在于,能快速飞行,有一定的负重能力,还拥有强大的防御能力,一般的普通猛禽很难抓捕杀死。
更重要的是,它拥有快速记忆方位,和定位的天赋。
只需要带着它去一个地方待几天,就会记在脑子里,以后只要不是距离太远,就能找到这里,然后把信送到。
而且,也是看级别的,有的信鹰很垃圾,只能记住两三个地方,超过100公里就拉胯,废物一个。
而有的极品信鹰,能记住上百个地址,飞行数千公里。
这种信鹰,培养出一只就是大赚,能卖上大价钱。
当然,忠诚度是必备的基础条件,如果没有这点,什么都白扯。
杨林家本来是有一匹角马和3只猎犬的,但都跟父亲死在了龙吟山脉,而信鹰,整个羊角村也就不到10个家庭有。
一是因为太贵,有人专门赚这个钱,培养出来后卖,但是因为过程比较复杂,所以价钱不便宜。
二是因为没需求,想想就知道,一辈子住在山村里,外面没有亲戚朋友的,养这玩意干嘛。
杨林以后肯定是需要的,但是现在不急,到时候用金手指搜索出一只极品来,提前截胡。
回归正题。
走到角马面前,开始给它套马车。
角马不情不愿的摇着头,眼睛不满的神色溢于言表。
杨林当然知道为什么了,一晚上不给它吃饭,可不是不高兴,现在都开始干活了,居然还不给食物,这有点过分了啊。
他毫不怀疑,如果接下来自己不处理好,这家伙会直接撂挑子,回自己家告状去。
“你别急啊,一会带你吃好东西,让你吃个够。”
角马早已通人性,虽然听不懂人话,但却明白是什么意思。
一会给你吃好东西,那我明白了。
于是,它这才平静下来。
杨林把家里的工具都带上,还有晚上制作的干粮,他把所有能吃的都给处理好了,今天白天,他是不打算回家了,所以要做好打持久战的准备。
一切就绪,出门。
路上,村里的狩猎队也正好出发。
比起昨天,少了一小半,只有200人左右,显然,一波肥后,足够很多人生活一段时间了,所以愿意进山的人就少了。
就连三米金刚大汉都没来。
大家看到小杨林,也都笑了笑,打着招呼。
看到这么多猛人,杨林心中的安全感爆棚。
还是山村好啊,一定要多苟一段时间,有这些邻居在,起码不会有危险。
至于未来,他还是要离开的,毕竟,拥有金手指的他,一定会变得越来越强大,越来越神异,根本瞒不住,反而会给自己和家庭带来巨大的麻烦。
所以,已经可以注定,他只能生活在深山老林。
看着大部队进山,杨林悄悄来到昨天的河边,把马车停好,然后就来到捕鱼陷阱。
打开后,发现里面居然又多了一些鱼类,他明明把洞口都封闭了啊。
疑惑的检查了一番,发现居然是因为一晚上时间太长,绑定的麻绳被水浸泡,再加上里面的鱼类 捣乱,给断裂了一根。
于是,就出现了一道空隙。
自然也就有鱼进来,有鱼出去。
可能是因为饵料的残余味道,进来的多,出去的少。
杨林暗自庆幸,今天必须要好好加固,省的明天来的时候,都坏掉了。
来不及胡思乱想,开始动手。
把陷阱里的鱼捞出,很快,100多条就出现在了岸边。
角马疑惑的用大眼睛看着他,似乎在说:“你认真的,让我吃,别闹,主人都不舍得让我吃鱼吃到饱。”
小说《快穿高武:他隐居乡村当族长》试读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