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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被俘虏了?不慌,我招个兵先小说免费资源

《被俘虏了?不慌,我招个兵先》中的邓儒是很有趣的人物,作为一部历史脑洞风格小说被灵笛道人描述的非常生动,看的人很过瘾。“灵笛道人”大大已经写了205505字,最新章节第85章 赌一把。

一、作品简介

小说被俘虏了?不慌,我招个兵先的作者是灵笛道人,主角是邓儒。主要讲述了:“你们很不错,面对凶神恶煞的土匪,竟然没有一个人逃跑。”“考不考虑来我们雁归城入伍?”那为首之人并不在意邓儒的惊讶,和无礼的打探目光,反而向邓儒抛出了橄榄枝。对于一个战士来说,最重要的不是杀人技巧,也……

被俘虏了?不慌,我招个兵先小说免费阅读

二、书友评论

主角行为上太依赖义军体制,本身以他的发展速度,如果主角不打算一心抬着女将军上云霄,女将军只是一个最多发展一年之后的淘汰品,再加上主角的冷酷无情,主角的很多行为就很难理解

总体来讲还是不错的,但个别情节的处理有点搞的太复杂了。就比如蛮牛和妹妹,城主府父女,反正我看到女儿杀父亲那就看不下去了

我是比较希望你能写长一点的。给个小建议。你现在兵少。还可以剿匪升级。但你兵一多,你不能打仗就不能长经验(不能升级)。你不能训练加经验,这就是一个很大的缺点。你可以写训练加经验。训练加的少,打战加的多。但晋级必须要银子。这就比较合理。当然这只是一个小建议。

作者这个年纪是怎么睡得着的?一天就一更?够谁看啊?隔壁老外见了还以为我们看不起呢。听我的,一天五更!周末十更

问笛子几个小问题:后续主线是在战场上吗?秋缘后续是作为主角的将军吗?接下来剧情是守雁归城吗?

三、作品赏析

“你们很不错,面对凶神恶煞的土匪,竟然没有一个人逃跑。”

“考不考虑来我们雁归城入伍?”

那为首之人并不在意邓儒的惊讶,和无礼的打探目光,反而向邓儒抛出了橄榄枝。

对于一个战士来说,最重要的不是杀人技巧,也不是天生的力量。

技巧可以练,力量可以吃东西弥补。

果断的心性,永不逃跑的决心,这才是一个战士最宝贵的东西。

心性,一开始没有,就很难有。

“…….”

邓儒愣了一下,面前这个看上去地位很高的女人,居然要招揽他?

“小子,小姐亲自招人,这可是…….”

一旁那对他有救命之恩的甲士出言催促道。

但很快,便被那所谓的小姐给制止住了。

她似乎只想要那种,真正打心底里想要参军入伍的人。

她不想让自己招来的人掺杂任何其他的想法。

“小姐…….”

邓儒张了张嘴,身旁甲士的话语,算是彻底坐实了为首之人的女子身份。

倒不是觉得女子不能参军入伍。

只是面前的女子,和他想象中的军娘,差了很多。

她一身被铁甲裹得严严实实的,脸上戴着的铁面具也是和两个甲士一样滑稽粗糙的面具。

与漫画影视中那种,只遮住眼睛,或者嘴巴来证明她是男是女的面具完全不同。

若是不听声音,根本不能确定她是男是女。

不过邓儒转念一想,也是想通了。

像电视剧那样的装扮,上了战场,只怕不是打仗的,是给敌军加美色buff的。

而像眼前这位小姐的装扮,才像一个真正要上战场的女将军。

真正的女将军,根本不可能凭打扮看出她的性别。

木兰从军十二年都没人知道她是女子身。

想通了这点,邓儒开始认真思考起,投靠这位雁归城的小姐的可行性。

老实说,在这人生地不熟的世道,应该找一个有权有势的人靠着,才是最稳妥的做法。

如今有这么位小姐向他抛橄榄枝,他应该接着才对。

但那是普通人穿越的做法。

而他,有个金手指的,在这种情况下,自己单干,明显更容易闯出一番名堂。

如果他只是一个普通人,他肯定会安心投靠一个大佬,而现在他自己有一个金手指,就这么寄人篱下,他心有不甘。

而自己单干的话。

就算是不小心死了,那也是自己的选择,怪不得任何人。

想到这,邓儒拱手一拜道:“多谢小姐救命之恩,还请小姐告知草民名号,日后草民若是有了出息,今日救命之恩,定当回报。”

邓儒一语双关,拒绝了这位小姐的招揽,也告诉这位小姐,自己日后若是闯出名头来,会来回报今日的救命之恩。

他邓儒,绝不是忘恩负义之人。

“…….也罢,既然你不愿意,那我也不勉强。”

“若是有想法,便来雁归城城主府来寻我,我给你安排入伍。”

这位小姐声音清冷,对于邓儒的拒绝,似乎也并不遗憾,紧接着,她从腰间解下一个袋子,扔给邓儒道:“这里面有些钱财,你拿着当盘缠。”

“多谢小姐好意。”

邓儒接过钱袋子,并没有拒绝。

不管是用虎符招兵,还是吃饭,他确实都需要钱财。

不能为了面子不要钱,看来,又欠了这位小姐一个人情。

日后混出名堂,那必定是要报此恩情。

与那小姐一行人分别,看着五名全副武装的铁骑带着他们的随从在官道上打马而去,邓儒再次生起了羡慕的感觉。

等五人远去,邓儒打开了钱袋子。

只见里面满满当当的装满了银子,沉甸甸的,粗略估计,至少六十两银子。

忽的,邓儒感觉自己藏在脚底的虎符有些异样。

他脱下鞋子,将虎符拿了出来,嗯,都有些腌入味……

幸好,他一生谨慎,在招完兵后就将虎符藏进了鞋底子里,不然他这唯一的倚仗,只怕也要被土匪们搜刮了去。

只见此刻,他手中,原本黑色的虎符,发出了金色的光芒来,一股信息传入了邓儒的脑海中。

接收完虎符的信息后,邓儒面露欣喜之色,看向面前的三个老农。

虎符提示他,因为之前和土匪们打了一仗,老农们积攒了些战斗经验,可以花三两银子,给这三位老农升级。

邓儒没有犹豫,在这个世界,这些绝对忠诚于他的士兵便是他的依仗。

能够给他们升级,他求之不得。

邓儒向虎符传达了升级的想法。

很快,那雁归城小姐给的钱袋子便轻了一些。

而面前的三个老农在一阵华光过后。

他们原本单薄的身形变得壮硕。

身上单薄的粗布衣服,也填充上了一些棉花,脑袋上多了一顶兽皮帽子,用来防护一些飞石之类的攻击。

手中生锈的镰刀,也变成了明晃晃的大刀,还配上了一把粗糙的木盾。

邓儒看向三个老农民,只见他们头上,原本大燕农民的名称变了。

变成了大燕乡勇民兵几个字。

这也就代表着,他们从耕种的农民,变成了拥有战斗技巧,耕战一体的军人。

将三个老农升级成民兵,邓儒又花了十七两银子,将二十个人员补齐。

看着在一众老农中鹤立鸡群的三个民兵,邓儒心中也是有了些成就感和盼头,这三个都是他真金白银买来,真刀真枪磨练出的精锐啊。

只要自己慢慢发展,迟早有一天,这些老农,也能够变成那样人马俱甲的精锐部队。

只不过上限二十有些可惜,不知道人数上限有没有办法也升一下。

不然就算以后二十个老农全部升级成全甲的精锐,只怕也不能够在这世界掀起什么大风浪来。

邓儒收起虎符,带着二十个手下开始收拾战场。

这些土匪们的装备也是值钱的。

到时候找个村子啊,镇子啊一卖,就又是几两银子到手。

官道上,二十个人在忙碌着,埋尸的,舔包的,分工明确。

许久过后,一行人终于将战利品收拾妥当,准备离去。

忽的,一阵马蹄声从远处传来。

“?那位小姐又回来了?”

邓儒有些疑惑,感受着地面的震动,和马蹄踏地的声音,难不成那个小姐后悔,要强行拉他入伍?

但很快,邓儒便知道了。

这不是那位小姐又回来了。

这是那些跑掉的土匪带人重新回来找场子了。

药丸。

那位小姐的全甲精锐不在,他一个人面对一帮土匪和一个骑马的土匪老大。

这根本是痴心妄想。

邓儒只感觉自己是老糊涂了,居然忘记那两个甲士并没有对土匪赶尽杀绝,他居然还带着这些老农们慢悠悠的捡装备。

真特么是活该。

“好啊,你果然还埋伏了人,大当家,就是这家伙,杀了我们十一个弟兄。”

一个之前跑掉的土匪指着邓儒,对着身旁一个骑马汉子狐假虎威。

那汉子身材雄壮,肩披兽皮,一把子络腮胡,头上还带着一顶不知道从哪缴获的铁盔。

他这一身,一看防御就很强。

“列阵!”

邓儒不打算将时间浪费在无用的逃跑上。

对面拥有一匹马,他不可能跑得掉,逃跑只会让那土匪大当家杀得更爽。

“喝!”

邓儒二十个手下立刻围绕着邓儒形成了一个包围圈,三个手持木盾的民兵挡在最前面。

列阵的过程一气呵成,训练有素。

“就是你小子,杀了我十一个弟兄?”

那大当家拔刀出鞘,刀锋直指邓儒说道。

“对,是我。”

邓儒没有说什么,不是他杀的,是什么雁归城小姐杀的之类的。

他们不会信是一回事。

人家刚救了他,就把人卖了,这不好。

哪怕人家雁归城小姐不怕这些小小土匪,但俗话说小鬼难缠,这些土匪不跟人玩正面,也会让人家头疼。

“好啊,拿命……”

那大当家怒喝一声,就要打马来冲击邓儒列好的圆阵。

但他的话还没说完,便被身后一个模样瘦小的男子拦住了。

那瘦小男子走到大当家身侧,那大当家也弯下腰,让那瘦小男子附耳言道:“大当家,这人我们不能杀。”

小说《被俘虏了?不慌,我招个兵先》试读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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