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一本小说,名为《听说锦衣卫又抓错人了!》,这是部穿越类型小说,很多书友都喜欢李小牙王佳人等主角的人物刻画,非常有个性。作者“排骨大叔”大大目前写了1431615字,最新章节第692章 刺客混进来了,连载中,喜欢这类小说的书友朋友们可以收藏阅读。这本书又名《锦衣獠牙》。
一、作品简介
小说听说锦衣卫又抓错人了!的作者是排骨大叔,主角是李小牙王佳人。主要讲述了:鱼晚眠乃是秦淮四绝之首。关于她的事,总是被城民津津乐道,应天府城内能抢走她风头的,唯有另外三绝。秦淮河畔,自东吴以来便是风月烟花之地,金粉荟萃,十里秦淮河,楼台鳞次栉比,画舫凌波中映照着灯红酒绿,自古……
二、书友评论
还是那个问题,特么的好不容易找到有意思的小说才更40w字……先说书名,起的太敷衍了,作者也不是起名废啊,《当锦衣卫的那些事儿》也比现在这个好听,还好我点进来看了几张,不然名字就劝退。再来说说小说:发展线很自然也很紧凑(说明文笔没有太大问题),没有强行挖烂坑,作为一本穿越文没有强行玩梗(更多穿越文强行玩梗,想逗笑读者,结果让我看的很尴尬)。人物形象性格刻画的细致但不极致(参考雪中),挑不出毛病但是没有亮点。大部分内容都是日常生活,挺轻松搞笑的,本人好这口,如果作者的这种搞笑灵感能坚持到四五百章的话,我个人认为足以封神。还是那句话,只要没有太过分的笔误或者给读者强行降智,当的上一边好小说。就这本小说,如果把搞笑和悬疑推理灵感抓住了,写好了,可以封神的,作者加油。
ps:以上内容仅代表个人观点,本人看书1600小时,不服也别来杠。不喜欢请绕道。
前期挺好,目前还在追更,但是感觉整个故事没有一个完整的故事线,故事和故事之间关联不大,后来这几章节,出现硬凑梗的情节,一个小黄梗写半天,有点水啊!
这部作品是一部正经的小说了,不太符合那些看网络爽文读者的口味。前面看着确实不太痛快,也有点不知所谓。但是深入下来确实非常的有意思。个人觉得作者认真写下去,是可以媲美鹿鼎记的!
番茄里看了很多的书现在有点书荒了,那些无脑爽文啊,种种不合理的作品,看几眼就看不进去了。这个真真让人不释手!强烈推荐
没在滚滚红尘里摸爬滚打几十年的阅历,还真写不出如此生动形象的生活百态,权势者可能会因为家里狗朝路人叫两声,而对路人杀意大起,如此荒诞却又如此现实,作者牛逼赞
三、作品赏析
鱼晚眠乃是秦淮四绝之首。
关于她的事,总是被城民津津乐道,应天府城内能抢走她风头的,唯有另外三绝。
秦淮河畔,自东吴以来便是风月烟花之地,金粉荟萃,十里秦淮河,楼台鳞次栉比,画舫凌波中映照着灯红酒绿,自古以来便聚集着大量的文人墨客,这里发生过太多名妓与穷书生私奔的故事……
但名妓跟一个倒大粪的私奔?
秦淮四绝的单诗远居然跟一个倒大粪的跑了,这事可太劲爆了。
这位倒大粪的兄弟什么来头?竟能拐跑一向眼高于顶的秦淮四绝?
绝对倒粪界一霸!
狠狠为夜香郎们争了一口气,也让许多低层男人看到了希望,既然花魁能跟一个倒大粪的私奔,为何不能跟一个拉车的,摆摊的,跑堂的,卖鸡的,杀猪的私奔呢?
李小牙完全不在意自己的头条被人抢了,也兴致勃勃听起八卦,单诗远听名字,以为她喜欢的是诗与远方,没想到她喜欢的是屎与远方……
屎与远方,真是一个重口味的姑娘。
两人是在倒大粪的时候,产生的感情吗?
面摊停下歇脚喝茶吃面的客人越来越多,全都在议论关于花魁单诗远的事。
“飘香院那么多护卫,他们是怎么跑掉的?”
“听说单诗远留下书信后,躲进情郎的空粪桶里去了。”
“人没追回来吗?”
“没有,两人蓄谋已久,早跑远了。”
“飘香院又加派人手去追了,但估计很难追回来了。”
“秦淮四绝至此变成秦淮三绝了。”
“保不齐明天就只剩秦淮二绝了。”拉车的汉子八卦道:“我听说月临楼的姬无相,前些日子曾想为自己赎身。”
“我也听说了,月临楼将赎金开价到三十万两。”
“这是铁了心不想让姬无相走了。”
“谁会放走一棵摇钱树啊?姬无相一年就能给月临楼挣几万两了。”
李小牙听瓜民们说赎一个花魁要三十万两,吓得端面碗的手都哆嗦了,以他目前的俸禄,要不吃不喝存三万年,原先还想着把鱼晚眠赎回来当丫鬟,看来是想多了,以他的能力,顶多赎回来人家一根线头……
对不起,是我不配!
李小牙吃完面起身,叼着一根牙签,关于屎与远方的故事,他仍然充满了兴趣,打算换一个地方再继续听。
……
……
风月楼,秦淮河畔最出名的青楼。
李小牙刚踏进风月楼,守门的小厮吓得魂飞魄散,尖叫着跑开了。
“鬼啊!花姐,小爷化成厉鬼回来了。”
“……”
过了一会儿,一名约三十岁,风姿绰约的少妇来到前厅,她一身素雅黄绿丝衫,不像寻常老鸨大红大紫,她看着活生生的李小牙,也是吓得花容失色。
“小爷,您是人是鬼?”
李小牙摘下乌纱帽,露出头上缠的纱布,没好气的道:“你说呢?”
“我们老大只是头受伤了。”
花娘看着李小牙头上缠的纱布,掩嘴娇笑起来:“小爷,您昨天可是吓死妾身了。”
“我今天是专程过来道谢的。”
“道谢?”
李小牙冷冷的道:“谢谢晚眠小姐替我买了一口上好的棺材,躺着还挺舒服的。”
“……”
花娘尴尬陪笑道:“昨天小爷您确实是没气了。”
李小牙煞有介事的道:“我曾修习过龟息之术,受伤会闭气假死。”
花娘恍然大悟:“原来如此。”
秀才崇拜的道:“老大,您真厉害!”
“一般。”
“我能练龟息之术吗?”
李小牙随口道:“当然,你先找个水深的地方,跳进水里练憋气,只要能在水里憋三天,你就算练成了。”
秀才请教道:“要是不小心憋晕在水里怎么办?”
“没关系,过两三天,你自己会浮上来的。”
“(⊙_⊙)”
花娘噗嗤一声笑了,笑得花枝乱颤。
“小爷,您真逗。”
花娘命小厮端上茶水果盘,三脚拐等人规矩地坐下喝茶。
全应天府没有一个人敢在风月楼不规矩,风月楼隶属应天府教坊司,背后大东家乃是京师的皇亲国戚。
李小牙从怀中掏出海捕公文,一本正经的道:“花姐,我想借你一双慧眼,帮我看看可曾见过此人?”
全天下没有人比老鸨的眼光更毒了,没有识人之能,发掘出金玉,撑不起这么大一家青楼,花娘凑到李小牙身边,仔细辨认了一番后,轻声道:“若画师没画错,这应该是一名女子,说来奇怪,这眼睛妾身似乎在哪见过?”
李小牙闻到了从花娘身上散发出的馨香,稍稍将身子后退,清咳道:“多谢了。”
花娘注意到了李小牙的微妙举动,目露狐疑,这小狗崽子以往见她,总是千方百计对她动手动脚,今日居然躲她?莫不是真把脑袋摔坏了?
“小爷?”花娘刻意欺近李小牙,吐气如兰道:“要不要留下来喝一杯酒?”
“不喝了,我有公务在身。”
旁边正喝茶的三脚拐把茶水给喷出来了,他们老大竟拒绝了花娘,并说公务在身?
秀才等人也是满脸惊愕,他们的雏鸟老大上任至今,每日巡城,不是泡在青楼喝酒,便是泡在茶馆听说书听段子听曲儿,何曾把公务当一回事?
花娘不信邪了,手指轻轻挑起李小牙下巴,风情万种一笑。
“你不想留下见一见晚眠?”
李小牙不解风情地将花姐的玉指拨开,白眼道:“上她绣楼见一面,听她弹一曲,就要花一千两,对不起,家境贫寒!”
“……”
花娘看着不解风情的李小牙,皱起了眉头,全应天府就这小狗崽子敢爬上他们风月楼揭瓦,并对她动手动脚,今天却像变了一个人?她曾经也是秦淮河首屈一指的当家花魁,无数男人对她趋之若鹜,即便是如今,仍有无数公子文士想纳她为妾。
“小爷,您变了。”
李小牙面对幽怨的花娘,直白问道:“花姐,我们是不是有一腿?”
“(⊙_⊙)”
花娘被呛得咳嗽起来,娇艳的脸庞迅速变得通红,泼辣地骂道:“臭小子,你胡说什么?”
李小牙摸着下巴道:“我记得去年中秋,我曾在你房里过了一夜。”
花娘羞愤欲绝,气道:“去年中秋,你是喝多了想闯眠晚的绣楼,却误进我房间,我们撵不走你,只能任你睡在我房里罢了。”
小说《听说锦衣卫又抓错人了!》试读结束!